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2021年即墨区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3-31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全年民政工作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全区民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持续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盯民生领域新变化、新问题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着力保民生、兜底线,固根基、提效能,扩供给、促发展,为即墨加快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争当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引擎、打造青岛新发展格局重要增长极贡献民政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强化理论武装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视察蓝谷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引导全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上来,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牢固树立正确党史观,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改革发展动力和为民服务成果。

二、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四)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好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单人保”政策和低保渐退等政策,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五有”工作要求,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10%。

(五)着力统筹完善救助体系。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青岛市即墨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发挥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青岛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完善低保审核确认政策,细化实化临时救助“先行救助”、“一事一议”政策落实措施。加快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区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镇街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六)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用好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建设,健全社会救助对象收入及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探索实施救助申请“掌上办”。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指导评估力度,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成果,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开展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试点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七)着力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以贯彻全国、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要求和推进青岛市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活动为契机,鼓励各镇街结合实际开展社会救助探索创新。推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深化拓展“物质+服务”多维救助,丰富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内容。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八)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做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我区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有效解决我区本土和外来养老机构落地难的问题,形成高、中、低端养老服务设施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格局,充分满足不同收入水平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九)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建设8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设施基础,实现全区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动员重度失能老年人入住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完成800张新增家庭养老床位的摸底工作和1200张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适老化改造。

(十)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制定我区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贯彻落实意见,贯彻落实青岛市养老机构动态等级评定政策、差异化运营补贴政策和规模化经营奖补政策,鼓励引导养老机构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建好用好全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大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人员资金、运营秩序、消防安全的监管力度。参加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

(十一)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新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规定,做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改革转型工作,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加大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四、提高儿童福利工作质效

(十二)加大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留守儿童监护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组织好业务培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和“五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风险隐患。

(十三)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建立健全孤儿健康档案。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落实好儿童福利相关政策。

五、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

(十四)指导做好第十三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出台《即墨区第十三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纲》,指导镇街严密制度规定,严格操作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做好人员资格联审,严格把好“入口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十五)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和村务公开工作。指导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入开展村(社区)“牌子多”问题整治“回头看”,通过“四不两直”形式,不定期开展督查,切实为基层减负。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

(十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在2020年试点的基础上,70%以上城市社区按标准完成邻里中心打造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镇街、村(社区)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点。继续推动“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在城市社区全覆盖,落实社区工作准入清单,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工作。

六、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十七)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系列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下属党支部中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示范点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学先进、赶先进、创品牌。开展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建示范点建设,树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色鲜明、生动具体的“标杆”,推进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走在前列。

(十八)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模式。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阳光收费”活动,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落实好行业管理部门、登记机关、管理机关和各镇街职责,畅通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适时开展脱钩“回头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专项行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执法流程规范化。

(十九)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网上年报、网上备案、网上提报税前扣除材料,提高服务效能。广泛调研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形成《即墨社会组织发展报告》。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双招双引”等工作。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二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以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鼓励镇街开展公益创投项目,争取每个社区每年至少购买一个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引导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发展,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源头治理能力。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二十一)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完成“即墨-城阳线”“崂山-即墨线”界线联检任务,做好界线界桩管理,严格落实界桩管理按季度巡查报告制度,加大巡查力度,深化平安边界创建。

(二十二)加强地名管理及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城区市政道路的命名、更名、调整起止点及名称使用等工作,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参与编撰《青岛市地名志》《青岛市地名词典》等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系列丛书,编辑出版即墨区地名成果系列丛书。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二十三)深入推进生态殡葬改革。开展重点区域散乱坟墓整治“回头看”行动,杜绝重点区域乱埋乱葬现象死灰复燃。做好殡葬管理信息系统转换,注重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节俭治丧,推动殡葬向公益性公墓、生态化安葬方向转变。实施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加大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力度,探索扩展殡葬惠民服务事项。

(二十四)持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根据《民法典》新要求,开展婚姻登记流程再造,做好离婚登记“冷静期”、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签发和跨区域办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强化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发挥好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作用,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创建婚姻登记服务品牌,规范开展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加强婚检宣传,弘扬文明健康、低碳节约的现代婚俗新风。

(二十五)优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持续开展救助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适时开展集中救助,为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寻亲服务流程,提高寻亲成功比例,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

(二十六)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严格落实重度残疾人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发放工作。探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权限下放。充分利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补贴信息的实时监测、对比、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

九、推进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发展

(二十七)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强化对慈善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慈善公信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组织做好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创新拓展慈善募捐渠道,持续开展温情助困、朝阳助学、厚德助老、康复助医、温馨助残等救助活动,更好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积极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等活动,广泛开展慈善宣传。

(二十八)提升社会工作为民服务水平。制定即墨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年内每个镇街建成一处社会工作站。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举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持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做好和谐使者优秀事迹征集和典型推介,开展好“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九)规范志愿者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规范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证明出具等工作,提高人均志愿服务时长指标。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以镇街社工站为依托,引领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民生保障和社区服务项目。

十、统筹提升民政服务能力

(三十)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做好《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养老、儿童福利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三十一)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探索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新政策、新机制。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结构、厘清职能、完善章程、提升效能。做好省级、市级权力事项下放承接和区级权力下放工作。做好与上级“金民工程”对接,加快实现信息平台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提高大数据应用创新水平和数据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探索推行“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和“一码通”服务,提高民政服务事项网办率。

(三十二)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全面加强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督查考核、信访维稳、离退休等工作。做好省市区考核、十五个攻势、乡村振兴衔接等工作。加强资金、资产管理,积极争取、统筹用好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提升民政服务能力。聚焦民政领域新形势、新问题,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三十三)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密切关注疫情形势,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从严落实防控措施,健全检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员物资储备,坚决守住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底线。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对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入住服务对象进行核酸检测,稳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持续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三十四)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驻点监管工作,强化安全培训、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五)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争创示范和过硬党支部,创建政治过硬、信念坚定、组织有力、纪律严明、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服务群众的模范机关。

(三十六)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依法依纪依规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用,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解决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巩固巡察整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抓好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死灰复燃。

(三十七)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化一型”要求,科学精准选拔培育干部,规范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常态化开展“三述”,落实基层民政培训规划,提高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宣传民政领域先进典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发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起服务保障民生的强大力量。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