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
三、主要内容
1.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2.对新获得青岛市级以上最高科技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按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3.鼓励研发平台将其拥有的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按照其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检测服务费用的10%给予补助,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大型科学仪器使用单位,按照其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检测服务费用的10%(高新技术企业为20%)给予补助,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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