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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科技局关于《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热点回应
发布日期:2026-03-20

一、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关键节点评价。上一执行期结束,涉及下一执行期拨款时,须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基础条件保障、研发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等。

(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分期拨付资金的科技项目实施期全部结束后,须开展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重点关注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使用、任务指标完成、项目产出和标志性成果情况等。

(三)逐步探索建立长周期评价机制。在项目结束后2-3年内进行绩效跟踪评价,重点关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结余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什么确定评价内容

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和产品开发类、应用示范类、平台基地建设类等不同科研活动类型确定评价内容。

(一)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提升全社会科学认知能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发现和培养人才,以及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和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和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三)应用示范类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科技成果的集成性、先进性、经济实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平台基地建设类根据平台基地的类型和战略定位,重点评价其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青岛市重大战略需求的能力、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企业孵化育成能力、对产业技术进步贡献、科技创新服务和条件资源支撑保障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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