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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科技局关于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政策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24-04-03

一、认定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是指聚焦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从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及各科研院所中遴选,经区科技局认定,入驻到我区各企业开展创新服务的科技人员。企业科技特派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志愿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入驻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在即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自主创新意识强,能够为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

三、企业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2.优化企业研发团队,为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在充分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基础上,收集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信息,掌握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态势和资源布局,协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

4.推动企业完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知识、技术管理制度。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加快提升产学研结合的层次和水平。

5.协助企业策划申报各级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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