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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3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83号)、《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6〕24号)等规定及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式

(一)项目类别

聚焦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需求,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强产学研融通创新,助推企业降本增效、提质减碳。重点支持以下范围:

1.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强化研发机构建设、研发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加快培育技术水平领先、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前景良好、竞争能力突出的优质产品,全面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2.对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强化核心技术支撑、拓展服务应用场景、提升专业服务能级等,加快打造具备行业影响力的科技服务品牌或龙头机构,推动科技服务业深度赋能实体经济、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二)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产生;省级财政资金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不高于100万元,采取前补助方式;青岛市联动实施,拟对省立项支持项目按1:1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及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

三、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申报账号后(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通过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至企业管理账号,再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青岛市即墨区科技局”。系统提交后,企业将填写完整的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表附件2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下载的近24个月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行政管理专版),一并发送至jmkjjgyk@qd.shandong.cn。为预留充足的审核修改时间,即墨区企业申报时间截止至5月7日(星期四)17:00,各企业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申报。

四、工作要求

1.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产生,我局按照青岛市限额推荐。

2.项目牵头申报企业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均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经费(包括省拨财政资金、市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等,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3年。

3.牵头申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牵头申报企业、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问题记录。

4.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度配比应当不低于4:1,申请市级财政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比例为1:1。若项目省拨财政资金、市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牵头申报企业应承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差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须包括项目牵头申报企业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其中牵头申报企业预算使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额的50%,市拨资金参照执行。

其中:承诺函中需补充“若项目省拨财政资金、市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公司(项目牵头申报企业)承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差额部分。”

为强化市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申报单位在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基础上,需补充填报“项目新增投资预算支出(青岛市)”(附件3),附在“自筹配套经费承诺函”后上传。

5.我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企业、合作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联系电话:即墨区科技局工业科技科 88519934

附件:1.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表

3.项目新增投资预算支出(青岛市)

4.有关补充说明及注意事项

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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