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度高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在即墨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受理时间
即墨区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6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8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6日,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系统最终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企业掌握好时间节点,争取早申报早评审。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认真学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见附件3)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熟悉认定条件,掌握认定流程,统筹财务研发等部门共同推进。
(二)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每个部分规定填报相关内容,并将各项证明材料扫描成彩色PDF文件上传,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清晰,签字盖章齐全(请勿使用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证据有效。上传的附件名称应规范有序,例如IP01证明材料、RD01证明材料、20XX年会计财务报表等。申报企业应出具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避免管理制度挂模板情况。企业完成材料上传后,须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自查对照表》(见附件4)进行自检,避免发生数据填报错误、证明材料漏传、错传、重复上传等情况。申报企业系统所留联系人应为企业人员并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做好申报材料审查修改和现场核查等工作。对未按要求时间完成整改,仍存在数据填写错误、材料上传错误、上传材料不完整、无法联系到企业等问题的企业,我局不予推荐。
(三)申报企业需填写《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青岛市通知附件1)并作为“其他附件”的第一页上传。企业材料提交受理机构时应选择“即墨区科技局”,不可直接提交至青岛市认定机构。系统提交当天,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自查对照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及服务机构统计表》(见附件5)电子版以及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下载的近24个月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行政管理专版),一并发送至jmkjjgyk@qd.shandong.cn,未发送的不予受理。
(四)2022年10月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应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其中,审计报告正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每页均须赋码。2023年7月1日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业务报告,报告首页须带有经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jz.cctaaedu.cn/)备案的二维码。注册地在青岛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在青岛市税务局公布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中介机构名单内,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2025年第4号)。审计(鉴证)报告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等有关数据与纳税申报表核算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应提供文字说明。企业支付专项审计(鉴证)报告费用的发票留存备查。系统上传的审计报告/鉴证报告备案二维码及报告编码应清晰完整,申报企业在上传审计报告/鉴证报告前,须自行扫描电子版报告备案二维码,确认能查验报告后再上传。
(五)申报企业要树立自主申报意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明确最终上缴存档材料内容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出具企业诚信承诺书(青岛市通知附件7)及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青岛市通知附件9),企业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撰写申报材料的,必须在企业诚信承诺书中如实填写,并提交第三方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企业要高度重视资格申报后的资料留存备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整留存认定申请书以及与之相关的过程性证明材料,存档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严禁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区科技局将取消企业3年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格,并向全社会通报,同时,不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发展计划。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存在此类情况的企业不予推荐上报。
区科技局不提倡、不建议企业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填报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市通知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对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提出新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即墨区科技局工业科88519934
地址:即墨区通济街27号
附件:1.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自查对照表》
5.《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及服务机构统计表》
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