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组织辖区内有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初审后,给予推荐上报。
(二)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鲁政发〔2022〕4号)要求,此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将对央企在山东设立的建筑业总部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满足资金、技术、人才等标准且设立满2年的(无需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给予重点支持,请各镇街、功能区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积极组织申报。
(三)请于5月5日(星期五)前,将《2023年拟申报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附件6,需加盖所属镇街公章)纸质版2份、Word格式电子版及企业申请材料(含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真实性承诺,盖章纸质版2份,PDF电子版,评价表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报发改局规划科(科创中心D321)。
本次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时间有限,请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551352 88551468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doc
附件3:关于新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情况的说明(参考模板).doc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