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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组织辖区内有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初审后,给予推荐上报。

(二)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鲁政发20224)要求,此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将央企在山东设立的建筑业总部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满足资金、技术、人才等标准且设立满2年的(无需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给予重点支持,请各镇街、功能区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积极组织申报。

(三)请于5月5日(星期五),将《2023年拟申报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附件6,需加盖所属镇街公章)纸质版2份Word格式电子版及企业申请材料(含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真实性承诺,盖章纸质版2份,PDF电子版,评价表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报发改局规划科(科创中心D321)

本次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时间有限,请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551352  88551468

附件:附件1: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doc

附件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关于新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情况的说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4: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xls

附件5:真实性声明(样式).doc

附件6:2023年拟申报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doc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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