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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信息科牵头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36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51335;电子邮箱:jimocaizheng@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即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博筹精理 立公为民”财政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即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子栏目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扎实开展财政工作,突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本级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度,区财政局依托即墨政务网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82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公告公示、财政收支、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等内容。转发上级制发的公文法规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8条。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区级“三公”经费决算、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区级“三公”经费预算、区级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重点项目预算绩效信息等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均通过即墨政务网站财政公开栏目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条:信函申请1条,现场申请3条,网络申请8条。均已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期答复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条,部分公开2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条。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优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目录内容,确保关键信息无遗漏,切实提高目录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先审查、后发布”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查,对重点稿件进行反复核校,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和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财政局进一步优化现有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围绕单位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提升主动公开实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根据工作职责,信息公开由信息科负责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由专人通过“即刻提醒”监测网站栏目按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自上而下形成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指定专人做好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落实AB岗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要求常态化做好网站监测检查工作。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注重持续学习,积极参加相关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素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全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专栏的信息数量和丰富度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专栏的信息需求与相关科室对接,积极提供有质量、有亮点、体现财政特色的信息稿。二是提高信息发布量,提升内容丰富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梳理,明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加大财政职能内容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三是加强总结提升,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网站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遵循预决算公开的操作规程,全面且及时地公开2025年即墨区本级政府预算以及2024年区本级政府决算等相关重要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即墨区直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单位)外,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均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发布预决算信息,确保公开率持续稳定保持在100%。切实加强对镇街、功能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截至2025年底,全区24个镇街、功能区均已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

2.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从区级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预算绩效信息里精心筛选部分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进行公开。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各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进程中,同步公开预决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以及绩效评价情况,有力促进财政资金使用从“精准投入”向“高效使用”实现转变。

3.提升依申请办理工作质效。全面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全流程管理工作。积极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交流,精准聚焦诉求导向,切实提高答复的及时性与针对性。严格界定不予公开范围,针对无法提供信息的申请,在答复中清晰阐明法定理由。

4.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张网”公示的相关要求,于即墨区财政局页面专门设置专栏,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公示,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与此同时,扎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公布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计划及监督检查等处理结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即墨区财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4件;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主办2件。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期向代表面复及向主办单位提供协办意见,办结率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及时发布财政信息、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信息,倾听民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财政机关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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