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指导全区建设工程开(复)工工作,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020年春节后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程。《规程》分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开(复)工审批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开(复)工防疫准备措施、全面加强开(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三部分。现对本规程进行解读: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开(复)工审批备案制度
对开复工审批流程、各参建单位责任落实、疫情“双报告”制度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
(二)严格落实开(复)工防疫准备措施
对工地复工前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防控方案、固定隔离区设置、返岗人员排查登记、物资储备及卫生消杀、防疫宣传等六项准备工作做出明确要求。
(三)全面加强开(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
对复工后建设工地场区封闭管理、人员健康动态监测、措施就餐、卫生消杀、监督检查等五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明确要求。
实施日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