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依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青岛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档案管理细则》和《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及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区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3户。遵循五个原则:因地制宜和经济实用原则、经济最贫困和住房最危险原则、统筹规划和重点安排的原则、自愿自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存在住房危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镇(街道)要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四、改造方式及标准要求
改造方式: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两种改造方式。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五、实施程序
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委三级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各审查环节结果和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全面推行区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制度。
七、动态监测
对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口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台账,重点是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口B级房屋中安全状态较差房屋,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2.科学制定方案。3.强化质量安全。4.及时报送信息。5.完善档案资料。6.落实绩效评价。7.抓好宣传引导。
业务科室:村镇建设科 电话:885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