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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即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17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2020年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青垃圾分类〔2020〕1号)、《青岛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青公节办〔2019〕8号)及即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实施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从强化公共机构主体责任、配齐配足分类收集设施、健全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等方面对工作目标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部分是工作责任。主要从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规范设置分类设施、落实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说明。

第四部分是实施办法。从加强党建引领,深化宣传教育培训、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公共机构“双百达标行动”、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检查活动等方面对各相关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具体做法。

第五部分是相关要求。从提高认识、强化宣传、精细管理、强化考核等方面对各相关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联系科室:城区环卫科       联系电话:8855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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