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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浩丰达工贸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8月对你单位职工刘克生先行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元,宋桂芝供养亲属抚恤金219600元(自2016年7月起1800元/月直至身故前一个月),刘顺昊供养亲属抚恤金189000元(自2016年7月起1800元/月直至年满18周岁),共计103250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上费用应当由你单位承担,请于本责令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偿还我中心。逾期不归还的,我中心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如对本责令书不服,可自本责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2-88533199
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振武路496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即墨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