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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名称: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补贴
(二)补贴依据:《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即民字〔2021〕3号)
(三)补贴对象: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家庭。
(四)补贴条件:1.签约为家庭养老床位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家庭;2.适老化改造的项目必须达到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的“基本套餐”规定的项目内容(具体适老化改造套餐标准另行印发);3.家庭自行安装的相关设施,其软件必须能接入民政局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控平台;4.须经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
(五)补贴内容和标准:对本市户籍60岁(含)以上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低保中失能(失智)和“失独”老年人家庭(由区民政部门登录救助数据库核对)给予每户一次性2000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其他签约老人家庭给予每户一次性1000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
(六)补贴方式:财政拨款。
(七)申领方式及流程:1.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登录青岛养老信息监管平台,于年度末向区民政部门提交《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补贴申请表》及通过平台获取的有关证明材料;2.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按规定拨付上年度补助资金;3.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家庭自行开展适老化改造,满足上述补贴条件后,可委托签约的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申报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
(八)办理部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九)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申报工作。
(十)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科创中心B403室
(十二)咨询电话:0532-8852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