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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2024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9-26

一、办理项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二、实施主体

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三、设立依据

1. 《关于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民福〔2016〕12号)

2.《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及标准的通知》(青民福〔2017〕3号):自2017年1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调整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

3.《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青民福〔2018〕6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即民字〔2019〕36号)

四、受理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2.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收费

七、具体办理流程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及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青岛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审核。街道办事处(镇)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街道办事处(镇)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示申请人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初审和公示的申请材料在《审批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并将信息录入“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件情况以汇总表的形式在当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记录在案。

3.资金发放。区财政局根据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按月以社会化形式发放。

八、申请材料明细清单

1.青岛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人证复印件;

5.青岛农商银行账号。

九、申请材料格式文本及注意事项

青岛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区(市):即墨区          街道(镇):                  居(村)委会:                编号:

姓    名


性 别


(2寸照片粘贴处)

出生年月


残疾类级别


残疾证号


家庭类别

低 保□

非低保□

联系电话

本 人


监护人


户口地址

城镇□

路(街、村) 号 单元 户

农村□

申请时间


金融账户


是否享受其他补贴(津贴)政策

政策名称:

是□ 

否□

街道(镇)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区残联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区民政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十、咨询方式及咨询电话

即墨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2-8852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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