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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少年”评选标准
发布日期: 2023-08-01

一、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 勤于思考, 积极参加劳动实践, 综合素质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 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守家庭美德, 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强,分担责任; 勤俭节约, 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

2.恪守学生道德, 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 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 关心集体, 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

3.遵守社会公德, 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热心公,服务社会; 热爱自然, 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 10 个类别。

() 推荐数量。全省拟选树山东省“美德少年”1000 名,根据各市中小学在校学生数确定推荐名额 ( 附件 1 )。各市推荐 要兼顾评选类别,避免过于集中。

三、实施步骤

()学校组织发动。 2023 年 7 月底前, 中小学校组织开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 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安排,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 推荐符 条件的人选,填写《山东省“美德少年”推荐表》(附件 2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选树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市县遴选推荐。 2023 年 8 月底前, 各市、县(市、区) 组织专家、校长、教师,并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 对推荐人 选进行遴选。推荐人选及其事迹须面向社会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名额将《山东省“美德少年”推》(附件 2) 、《山东省“美德少年”汇总表》(附件 3 ) 报省教育厅。

()省级审核公布。 2023 年 9 月底前,省教育厅组织省媒体对各市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组织专家进行审

公示无异议的,表扬为山东省“美德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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