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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龙泉卫生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医院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龙泉卫生院内控流程,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龙泉卫生院根据《关于转发<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财采[2021]25号)和即材采【2025】12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一、提高采购人主体意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采购全过程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
二、严格权责对应依法履职,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明确归口管理科室,明确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产及使用等业务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机制。明确采购专管员职责,发挥好其政府采购联络员、协调员、监督员作用。
三、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分为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范围是根据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确定,非政府采购项目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或者全部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四、关于采购流程
各主管科室严格按照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且不超出年度预算金额,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采购计划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核实后,有分管院长、院长签字。由办公室从平台加购,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办公室组织实施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
五、实行“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归口管理”,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管小组。
(一)成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桂文
副组长:刘为超
成员:高一源
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批。
(二)物资采购监管小组
组长:孙环
成员:朱玲玲
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同时,由监管小组负责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监督。对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审查;监督有关回避、质疑、投诉问题的处理;负责处理举报事项;监督其他与采购有关事项。
六、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
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政府采购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活动组织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询问和质疑答复、结果评价。
财务部门负责与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的业务沟通和衔接等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提前做好需求论证市场调研,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审核主管科室平台采购的物资是否与采购计划的采购价格、数量相符。及时认真的核对应付账款信息、数额是否真实,审核后报采购管理部门、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付款业务。
七、财务部门做好采购项目安全保密,做好政府采购的标底、供应商资料、评标人员情况等主要信息保密工作,严谨出现泄密现象,避免造成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围标等现象,使招标活动沦为形式,影响政府采购成本和效果。
八、非政府采购管理:
(一)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集体决策后,医院办公室组织采购。
(二)采购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工程、货物、服务类等项目,经医院集体研究后报局党组审批通过后,参照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三)药品、耗材:医院药品及耗材支出支付前应由采购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应做好核对,规范内部审批流程,依法依规进行支付。
九、档案室负责采购文件(包括音视频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采购领导小组决策意见、会商意见等应一并纳入采购文件进行档案管理。采购文件可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保存期限应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 15 年。
十、本制度适用于即墨区龙泉卫生院,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如遇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修订调整,依据调整后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