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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营造清洁文明的医疗服务环境,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依据《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等政策要求,结合基层卫生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院所有区域,涵盖全体职工、患者、家属及来访者等所有人员。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领导负责、全员参与、长效管理”方针,将控烟工作纳入卫生院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组织架构
1. 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医务、护理、后勤、宣传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规划控烟工作。
2. 下设控烟办公室,承担日常组织、协调、监督与评估职责;各科室设控烟工作小组,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
3. 配备控烟监督员与巡查员,监督员由职能科室人员兼任,巡查员由保洁员担任,负责日常巡查与劝阻。
(二)部门职责
• 医务科:将控烟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务人员培训控烟知识与干预技巧,要求诊疗中询问患者吸烟史并提供简短干预。
• 护理部:将控烟宣传纳入护理常规,组织护理人员学习相关知识,在病房开展针对性宣教。
• 后勤科:负责禁烟标识制作维护、控烟设施保障及烟蒂清理,协助开展巡查。协助处理不听劝阻的违规吸烟行为,维护控烟秩序。
• 宣传科: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等载体开展控烟宣传,组织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活动。
(三)全员职责
所有工作人员均有义务遵守控烟规定,主动宣传控烟知识,礼貌劝阻禁烟区域吸烟行为,并引导至吸烟区或提供戒烟帮助信息。
三、禁烟范围与核心措施
(一)全面禁烟管控
1. 室内区域全面禁烟:诊疗室、病房、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食堂等所有室内区域严禁吸烟(含电子烟)。
2. 室外区域规范管理:在远离建筑入口、通风良好处设置室外吸烟区,配备醒目引导标识;严禁在人员密集的室外区域吸烟。
(二)烟源与标识管理
1. 院内小卖部、餐厅等严禁销售烟草制品,拒绝烟草商赞助,不刊登、张贴烟草广告。
2. 所有入口、电梯口、病房等显著位置张贴统一规范的禁烟标识,包含图形符号、警示语及控烟监督电话。
3. 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烟草相关物品。
四、宣传教育与戒烟服务
(一)宣传教育
1. 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将控烟内容纳入新职工入职培训。
2. 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职工、患者及家属普及烟草危害、戒烟益处及控烟政策。
3. 结合“世界无烟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学校普及控烟知识。
(二)戒烟服务
1. 设立戒烟门诊或指定戒烟医生,开通咨询电话,为吸烟者提供评估、干预及随访服务。
2. 医务人员在诊疗中主动为吸烟者提供简短劝阻指导,传授戒烟方法与技巧。
五、监督考核与奖惩
(一)日常监督
1. 控烟监督员与巡查员佩戴标识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禁烟标识完好度、吸烟行为及烟蒂清理情况,做好巡查记录。
2. 公布控烟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监督,对举报信息保密并及时处理反馈。
(二)劝阻流程
1. 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行为应礼貌劝阻,说明规定并引导至吸烟区或戒烟门诊。
2. 对不听劝阻者,可联系保卫科协助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控烟领导小组。
(三)考评奖惩
1. 控烟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2. 对达标且无违规的科室授予“优秀控烟科室”称号并给予考核加分。
3. 职工在禁烟区吸烟,首次口头警告,二次公开曝光,三次通报批评;年度三次及以上违规者取消评优资格,科室执行不力的约谈负责人。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