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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控烟管理工作制度
1.本院职工、就诊对象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吸烟。
2.医院诊室、药房、收费处、办公区、会议室、值班室、库房、电梯、室内走廊通道、卫生间等任何院内公共区域设置为无烟区,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医院场所内不设吸烟区,设有禁止吸烟标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按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包括自制简易烟缸等)。
5.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6.院内不得销售香烟。
7.医院控烟监督员、巡视员由各科室职工和物业人员担任,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同时,对院区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8.总值班巡视时,将控烟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
9.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不敬烟。他人吸烟,科室人员要互相监督。
10.利用医院LED电子屏、宣传栏、禁烟标志、展板等方式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11.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