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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书香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一、认定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依据帮我制作一份小学525心理活动主题班会的PPT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已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1)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2)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3)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三、认定档次
1.特殊困难:
已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易致贫家庭学生。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父母双方长期病重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2.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父母双方无稳定经济收入的。
父母年迈或因病不能自理、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能力供养学生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一般困难:
家庭中子女较多且多数无稳定经济收入的。
家庭有较大数额负债的。
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较大损失的。
学生身患疾病需长期治疗的。
四、认定程序
1.学生申报: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通过认定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照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对家庭经济情况、个人消费支出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填报,提交申请。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综合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注意不得将申请认定学生的家庭隐私信息传播。
3.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选择同意或者调整为其他档次,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认定机构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生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年级):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3.学生资助工作困难认定小组名单(班级):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