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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
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出勤行为、办公集会等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一)校教职工实行白天坐班制度和晚间、双休日值班制度。学校要求全校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二)非统考学科教师和职员每天上午、下午由分管主任按规定时间考勤;其他任课教师由级部主任负责考勤。
(三)校级值班人员由当天值班主任负责考勤,级部值班由级部主任负责考勤。
(四)校级会议、学习及升旗等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五)学校督查组每周进行出勤督查。
(六)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各处室考勤结果,每周通过督查简报进行一次通报并存档。
二、考勤项目、时限和待遇规定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丧假、病假、事假五种,所有请假天数包含期间的双休日。超出请假天数,需及时续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假结束,需履行销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的,到处室主任处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到分管校长处请假;两天及两天以上四天以内的,需到校长处请假;请假四天及以上的除填写假条外还需提交请假申请,由校长审批后报教体局备案。请假条需一式三联,一联交学校办公室存档,一联交处室分管主任处,一联交学校传达室。
中层干部请假半天及半天以内的,需向分管校长请假并报办公室记录;一天及以上的需到校长处请假并报办公室记录。
教职工违犯出勤规定,按下列标准扣除出勤费: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旷课一节扣50元。升旗及会议旷工的一次扣50元,请假的一次扣20元。
(一)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病假、事假
1.病假、事假请假时限与手续
(1)教职工请病假需凭区(市)级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2)教职工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学校将从严控制的前提下给予适当考虑,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
2.病假、事假期间待遇规定
教职工一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月,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效益和部分绩效。
3.严肃办公纪律、规范办公秩序。请按时作息,不迟到、不
早退;提前候课,上课、辅导时间不带手机进教室,办公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办公室安静。三级部负责本级部教师出勤和办公纪律检查,前后勤电教心理音体美教师在规定位置按时打卡点名,办公室负责定时汇总通报。
2.校园车辆规范停放。私家车在校园谨慎驾驶,按照划定车
位规范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有序停放到车棚内。
3.严肃升国旗、集会纪律
升国旗时要队列整齐,仪表得体,庄严肃立,行注目礼。不
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给学生做好表率。参加集会时,要及时入会、保持会场秩序,要认真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备注:
1.用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绩效工资和效益发放的依据。
2.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
3.出现旷工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4.每位教职工每学期病、事假累计三天以内,只记录通报,不扣分、不扣钱。
5.本规定自教代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