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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维修管理制度【后勤管理】
发布日期: 2021-10-26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维修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确保学校各种设施设备能正常安全运行,依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维修管理制度,请各处室、班级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瑞华

副组长:谭长顺 李延乐 王新智 隋邦属

成 员:王 进 付正江 金 强 董继良 王来福 傅世柏 尹 星 刘晓霞 张显贵 李 超(数学) 刘树超 李 超(物理) 巩志胜 张肇勋 宫 涛 黄 煜 于进鑫 张天侠

2、工作小组:

组 长:谭长顺

副组长:李 超 (数学) 尹 星 刘晓霞 张显贵 付正江 金 强 董继良 巩志胜 宫 涛 张天侠

成 员:所有班主任、备课组长、各分资产管理员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电教类报电教组)。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报告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应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较大范围的维修应先上报分管校长,分管校长组织相关人员(3人以上)查看现场,初步做出维修方案,编造好预算,上报学校审批通过后,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维修。

三、维修要求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财会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处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实需要外聘专业人员维修的,邀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具体程序同上述第四条。维修时,总务处要安排人员进行跟踪,加强协调及监督检查。

5.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对于一般的维修,在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请报告人验收后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报告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对于较大维修,维修结束后,总务处报分管校长,分管校长组织相关人员(不少于5人,两个处室以上)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验收无误后,负责人员按照财务报销要求在一个月内结算完毕。

五、维修报告责任人

1.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处室、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和物业人员负责。

4.专用教室的财产报修由专管人员负责。

5.宿舍楼的寝室、相应走廊、过道、楼梯、浴室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宿舍楼生活老师负责。

6.全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

二0二一年十月

附: 即墨一中维修申请单及验收单

即墨一中维修申请单

派单

编号


维修

地点


维修

人员



维修

内容

(含预算)


工作

小组

成员

审核

签字


校长

签字


维修通

知时间

月 日 时 分

维修完

成时间

月 日 时 分


即墨一中维修验收单

派单

编号


维修

地点


维修人

员签字



维 修 质 量 情 况

达标

不达标

验收

小组

成员

签字


整改建议:

校长

签字


维修完

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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