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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维修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确保学校各种设施设备能正常安全运行,依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维修管理制度,请各处室、班级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瑞华
副组长:谭长顺 李延乐 王新智 隋邦属
成 员:王 进 付正江 金 强 董继良 王来福 傅世柏 尹 星 刘晓霞 张显贵 李 超(数学) 刘树超 李 超(物理) 巩志胜 张肇勋 宫 涛 黄 煜 于进鑫 张天侠
2、工作小组:
组 长:谭长顺
副组长:李 超 (数学) 尹 星 刘晓霞 张显贵 付正江 金 强 董继良 巩志胜 宫 涛 张天侠
成 员:所有班主任、备课组长、各分资产管理员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电教类报电教组)。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报告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应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较大范围的维修应先上报分管校长,分管校长组织相关人员(3人以上)查看现场,初步做出维修方案,编造好预算,上报学校审批通过后,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维修。
三、维修要求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财会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处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实需要外聘专业人员维修的,邀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具体程序同上述第四条。维修时,总务处要安排人员进行跟踪,加强协调及监督检查。
5.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对于一般的维修,在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请报告人验收后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报告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对于较大维修,维修结束后,总务处报分管校长,分管校长组织相关人员(不少于5人,两个处室以上)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验收无误后,负责人员按照财务报销要求在一个月内结算完毕。
五、维修报告责任人
1.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处室、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和物业人员负责。
4.专用教室的财产报修由专管人员负责。
5.宿舍楼的寝室、相应走廊、过道、楼梯、浴室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宿舍楼生活老师负责。
6.全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
二0二一年十月
附: 即墨一中维修申请单及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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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一中维修申请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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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单 编号 |
维修 地点 |
维修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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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 内容 (含预算) |
工作 小组 成员 审核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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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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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通 知时间 |
月 日 时 分 |
维修完 成时间 |
月 日 时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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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一中维修验收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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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单 编号 |
维修 地点 |
维修人 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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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 修 质 量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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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
不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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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小组 成员 签字 |
整改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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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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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完 成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