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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认真宣传落实消防法。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安排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二、学校具体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和总务处负责:
工作职责: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火灾隐患,当火灾发生时,全力疏散学生,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迅速查明着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求助电话。平时加强放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三、消防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四、每天值班教师和值班人员,都要加强巡视,发现学生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火险要全力保护学生,(禁止学生参与灭火)及时报告火情。
五、值班教师在每天放学后认真检查各教室、办公室的电源开关、灯具、炉具,以及电线是否裸露,消除火灾隐患。
六、学校每学期均要用大会、讲座、主题班队会、宣传栏、安全手册等形式积极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学校防火安全小组每月都要对校园及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均要在当周的行政工作会上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八、学校每年均要将防火安全所需设备制定财政开支计划,安排一定资金,保障防火实地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