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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管理,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着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充分调动积极性,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多劳多得,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对象
即墨区德馨小学正式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3.坚持分类管理、总量控制、放权搞活的原则。
4.坚持注重业绩,向班主任教师、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师德奖、安全奖、出勤奖、值班值周、加班费、突出贡献奖和学期考核奖
(一)师德奖(120元)
无师德问题,每月发放120元。严格按照师德考核办法执行,凡是违背师德要求的,造成学校以上上访的扣除3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当月全部师德奖金。共发放9个月。
(二)安全奖(160元)
每月设安全奖160元。全体老师均有确保学生无安全事故发生的职责,若无安全事故发生,可得全部安全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经调查研究,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奖金30元至160元,直至扣完本月安全奖为止。共发放9个月。
(三)出勤奖(220元)
经考核,出满勤并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交给的月份工作任务,月内无责任事故,每月考核奖为220元,否则酌情扣除。共发放9个月。
事假、病假一天(一天按7节累计)。旷工一天扣除全部考核奖;迟到、早退一次作为请假半天,(预备铃响后,10分钟以内到校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工一节课);升旗、例会、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视为旷工一节处理。病、事假一天以内的不扣月考核奖,两天以上,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出勤奖,根据月份考核结果,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
代班主任每天18元,班主任因公外出,原班主任不扣班主任费,因私,在班主任费中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对于教师考勤只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月考核奖分配办法,量化积分方案中考勤积分不再在绩效工资中体现,但是要将考勤情况计入量化总积分中。
(四)值班、值勤费
1.路队认真履行路队值勤职责,每人每天15元,凡迟到一次扣2元,不到岗一次扣4元。
2.楼内护导,每人每天5元,迟到或不到岗,不能认真履行护导职责一次扣2元。
3. 晚间值班每次15元,除夕夜值班100元,节假日白天值班每天15元。迟到一次扣2元,白天不到岗一次扣8元,夜间不到岗扣15元。
(五)加班费
节假日,经学校批准的加班,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加班须经学校同意并填写“加班审批单”。
(六)寒暑假,每人每月按600发放,共1800元。
(七)学期考核奖
剩余款项全部作为学期考核奖,教师按学校量化积分方案,采取量化积分的方法发放。学期末发放。
教师个人学期考核奖=学期考核奖总奖金÷教师量化积分总积分(扣除考勤部分后)×教师个人量化积分(扣除考勤部分后)。
五、考核及发放办法
师德奖、安全奖、出勤奖按月考核,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其他均为平日考核,每学期末集中发放。
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1.一学期当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当学期所有绩效工资。
(1)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严重失误,重大安全事故的。
(3)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其他严重违背上级有关规定的。
2.不上班人员,不发月出勤奖。
3.法定的婚假、产假和丧假,外出微机考试、参加孩子的家长会、子女结婚视为出勤,产假按拨付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故超出法定期限,按病、事假处理。无故不返岗者,视为旷工。
4. 经教体局选派进修、学习一个月以上或参加支教人员,学习期间或支教期间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5. 由本校借调到教育部门其他学校的教师,在借入单位按考核结果发放。借调到本校的教师,在本校按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6. 每学期本方案随着工作的推进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调整。
7.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办公会。
六、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小组,由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级部主任、会计组成,具体负责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考核及绩效工资的核定与发放工作。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监督小组,由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全校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的审查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