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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实验课、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
3.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4.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实验前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
5.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了解和熟悉有关危险物品的使用方法,应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实验教师不能擅自离岗,使学生脱离教师的管理视线,要在整个实验过程中进行巡查,指导、监督学生完成实验。
6.学生上课时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首先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处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剧毒试剂的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不能任意排入下水道。
7.物品贮藏室与实验室要分开。在实验台范围内,不得放置任何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容器应贴上标签。上课时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8.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设备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加热加压过程需专人看管,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9.实验室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易燃、易燥物品如氢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对易燃、易挥发性有机试剂直接加热。
10.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得任意加大保险,不得超负荷用电,要按有关安全规程操作。实验室禁止使用没有绝缘底座的用电仪器设备,使用电炉要确定固定位置。
11.实验室水电设施要安全、完好,室内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实验室门禁止堆物封闭,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12.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13.参加实验的学生离开实验室后,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室管理员一起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电(气、水)源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实验室门、窗。实验教师必须做好实验记录。
14.实验教师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维护、管理好实验教学仪器,使教学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实验教师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将实验仪器或药品等借给他人或带出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