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青岛市即墨区第二中学高中部“三定一聘”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山东省教育厅、省编办室、省人社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2号),青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52号),即墨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中小学校“三定一聘”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教体字〔2019〕83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简称“三定一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落实工作量(课时量)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重;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有效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以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为依据,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三定一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相关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三)正向激励原则。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激发教职工满负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人员范围和竞聘条件
(一)人员范围
在岗教职工,包含在编教职工、2015年以来招聘的青岛聘用制教师,其中校长(书记)等工作岗位,按照上级任命和校长职级制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竞聘。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核岗定员
根据学校在校生数和班数等实际情况,核定全校岗位数量。
(二)设岗定责
1.定工作岗位。依据我校教职工编制数、课程方案周总课时数和工作岗位结构比例,测算确定我校的工作岗位总量,明确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名称。教职工编制数以区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准,课程方案周总课时数以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课程方案课时数为准。工作岗位一般包括管理岗、专技岗(含教师岗、教辅岗)、工勤岗三类,其中教师岗位设置数量占本校工作岗位总量的比例,高中(含中职)一般不低于85%。
2.定工作量。教师周课时量,高中(含中职)一般不低于10-14节,教师岗位兼职管理(含教辅等)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二。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按照上述课时量标准制定教师岗位基本工作量,其他岗位基本工作量参照教师基本工作量予以确定。
3.定工作职责。根据设定的工作岗位,确定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岗位属性、职责范围、目标任务等,作为教职工竞聘上岗以及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全员竞聘
1.个人申请
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竞聘步骤安排,分别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填写《青岛市即墨区教职工竞聘申请表》。申请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同意。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竞聘申请的,不得参加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直接确定为未聘用人员。
2.分步竞聘
按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顺序分步进行。
(四)签订协议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的教职工签订《青岛市即墨区教职工岗位聘用协议》,明确聘用岗位的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任务等事项,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协议由学校存档。所有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原则上要在8月底前完成,竞聘工作结束后,按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备案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和人事调动手续。
(五)积极稳妥做好聘后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经校内竞聘、跨校竞聘仍未被聘用的教职工,学校将通过转岗低聘、待岗培训、解聘等措施,拓宽安置渠道,积极稳妥安置好我校落聘人员。
1.转岗低聘。教师落聘的,经个人申请,可转岗低聘,即转非教师岗位、低聘职称岗位等级。教职工达不到基本工作量要求的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2.待岗培训。教师落聘后不同意转岗的和非教师落聘人员,可通过待岗培训方式予以安置。待岗培训以跟岗实践培训为主,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其间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提供1-2次工作岗位竞聘机会。教师待岗培训期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待岗培训人员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3.解聘。各中小学校要完善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不同意待岗培训或者待岗培训期满仍然不能竞聘上岗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三定一聘”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学校成立7-9人组成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学科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成立7-19人组成的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学科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竞聘工作委员会民主公开推选或领导小组提名、评议通过的方式产生。成立仲裁小组和监督小组。
(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
开展“三定一聘”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将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基础上形成“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实施方案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严格执行,公开公正
“三定一聘”实现了教职工工作岗位、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岗位人员“四清晰”。学校以此为依据,严格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管理,统筹规范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完善教职工考核体系。教职工申报职称、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参加评优评先、考核参评优秀等次,均需完成工作岗位基本工作量。在岗位竞聘实施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改革中无事生非,私下串连滋事、干扰改革顺利进行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青岛市即墨区第二中学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