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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教(体)局,黄岛区发改局:
近年来,随着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含公寓)的建设与改造,学生宿舍收费问题亟待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学校的正当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住宿费标准一律按照青价费[2000]232号文件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按照本通知附件1执行。达不到学生公寓规定的相应条件的,按照普通宿舍标准收取住宿费,即每生每学期100元。
二、住宿费按学期或者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当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多收部分按月计退。
三、学校安排宿舍,既要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又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非自愿入住的学生,一律按普通宿舍标准收费。对寒暑假期间未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当妥善安排住宿,不得加收住宿费。学生外出实习一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的,不得收取当学期或当年住宿费。
四、学校应当按照《青岛市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费用保障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108号)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公寓住宿费应予以减收或免收。
五、学校在印发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注明不同类别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学生公寓内的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可由学校提出统一规格要求后由学生自主准备,不得强制统一采购、强行收费或收取押金。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收费收入通过“青岛市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取的住宿费专门用于学生宿舍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六、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学校收费前应填写《青岛市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公示表》(见附件2),报经学校宿舍所在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实条件后,在每栋公寓醒目位置与《青岛市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类别和收费标准》一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七、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生公寓收费的监管。对擅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的普通高中班等公办学校。
本文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0日。有效期满前,我局将开展成本监审调查。各学校按照公办学校住宿成本采集、记录、归集和核算方法的要求保存有关数据(见附件3)。
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青价费[2002]17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青岛市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类别和收费标准
2.青岛市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公示表
3.公办学校住宿成本采集、记录、归集和核算方法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
附件1
青岛市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
类别与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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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基本条件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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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①每室居住不超过8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②每人配备床、橱柜、公用办公桌; ③每室配备电风扇、暖气; ④每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⑤楼内配有开水设施。 ⑥有独立浴池,包括淋浴设备、更衣设备、消毒设备等,并有专人管理浴池。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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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①每室居住不超过8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②每人配备床、橱柜、书架; ③每居室有室内卫生间、盥洗室; ④每室配备电风扇、暖气; ⑤每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⑥楼内配有开水设施。 ⑦有独立浴池,包括淋浴设备、更衣设备、消毒设备等,并有专人管理浴池。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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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①每室居住不超过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②每人配备床、橱柜、书架; ③每居室有室内卫生间、盥洗室; ④每室配备空调、暖气; ⑤每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⑥楼内配有开水设施。 ⑦有独立浴池,包括淋浴设备、更衣设备、消毒设备等,并有专人管理浴池。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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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①每室居住不超过4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②每人配备床、桌子、椅子、橱柜、书架; ③每居室有阳台及室内卫生间、淋浴设施; ④每室配备空调、暖气; ⑤每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⑥楼内配有开水设施。 ⑦有独立浴池,包括淋浴设备、更衣设备、消毒设备等,并有专人管理浴池。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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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 |
①每室居住不超过4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②每人配备床、桌子、椅子、橱柜、书架; ③每居室有阳台及室内卫生间、盥洗室; ④每室配备空调、暖气; ⑤每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 ⑥楼内配有开水设施。 ⑦有独立浴池,包括淋浴设备、更衣设备、消毒设备等,并有专人管理浴池。 |
600 |
备注:达不到A类公寓条件的,住宿费标准不超过100元/生.学期。
对房间内无阳台的每人减收20元。
附件2
青岛市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公示表
学校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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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名称 (或楼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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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建筑面积 |
每室居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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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类别 |
类 |
收费标准 |
元/生.学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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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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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具备 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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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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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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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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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审核单位、公示各一份;
2.此表与《青岛市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类别和收费标准》一并公示
——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监督电话: 12358
附件3
公办学校住宿成本采集、记录、归集和核算方法
为做好公办学校住宿成本监审工作,请有关学校按照以下要求定期对学生住宿成本支出进行采集、记录、归集和核算。
一、学生住宿成本归集、核算内容
学生住宿成本是指学生宿舍区发生的如下费用支出:
1.水、电、暖气(含冷气);
2.宿管、安保、保洁、医务等;
3.设施设备折旧、维修;
4.其他费用支出。
以上成本如有专项经费来源的应予以说明。
二、设立专门的学生住宿成本支出台账,准确记录、归集相关数据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生住宿成本支出台账,准确记录、归集学生住宿的相关数据。与学生住宿成本相关的记账依据,应整理成规范的案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宿舍水、电、气、暖
学生宿舍楼、宿舍区应分别计量、核算水、电、气、暖等数据,建立水、电、气、暖抄表台账,定期记录抄表时间、抄表数量、结算日期、结算单价、结算总价等信息。学校自行供暖、制冷等的,应记录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单耗、总能耗等详细数据。
在采暖、制冷系统启用期间,学校应做到每日记录上述信息,并记录暖(冷)气等的使用天数。
每学期做好水、电能耗分析,定期分析不同季节、不同情况下日生均水、电耗用情况(按住宿天数计算)。逐步完善条件,使学生澡堂用水量等对成本单耗影响较大的项目能够独立核算、分析。
2.人事管理
准确记录每学期学生住宿天数,学生数,与学生宿舍管理相关的宿管、安保、保洁、医务等宿舍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岗位分布、每月工资、年度工资(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等)等信息。
3.固定资产折旧
记录学生宿舍区固定资产情况,包括购置日期、资金来源、固定资产名称、使用位置(如学生宿舍、澡堂、卫生间等)原值、残值率、折旧年限、年折旧金额等。
4.维修记录
记录学生宿舍区维修、配件更换(未形成固定资产的)等的项目、内容、数额,与相关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一并留存备核。
5. 其他学校认为应记录的事项。
每学期进行生均住宿成本核算,并将核算数据与每学期结束一个月内报送给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