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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第二十八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4-12-20

 青岛市即墨区第二十八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深化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改革,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我校制定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应当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领导小组

组长:李考(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解斌斌(教导处主任)

组员:李颖、刘述国、于尚聪

二、过程实施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年级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2.各备课组和教师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九年级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

3.备课组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青岛市教育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4.教导处协同各年级、教研组、备课组加强对各学科组教研业务指导,规范命题管理,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5.各年级学科组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6.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单个通知的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7.各级部和备课组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8.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通过备课组质量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9.注重过程评价,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

10.以班级协调组为单位,教师要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三、完善管理监督

学校在日常教学中,严肃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和教师的教育力度,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备课组、教师、班级、学生的依据。教导处要加强统筹,结合各年级、教研组、备课组的具体实施,进一步完善本管理制度。将学校考试管理过程纳入对各年级、集备组、教师的考核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追查问责。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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