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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例:即墨区法律援助首起老人状告“带孙费”案成功调解
发布日期: 2023-10-23

王律师啥事都替我们着想,帮我们老两口解决了大心病。近日,一位老人将一面印有大爱为公扶贫助弱的锦旗亲自送到即墨区法律援助中心王正芬律师的手中,眼含热泪,一再表示感谢。事情还要从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说起。

2015年吕某某和崔某某离婚,婚生男孩小崔由母亲吕某某抚养。吕某某将小崔扔给了自己的父母后杳无音信。崔某某支付了部分抚养费也不再与老人联系,两位老人含辛茹苦抚养外孙长大,如今老人年近七旬,体弱多病,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小崔,于是来到即墨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援助中心指派王正芬律师办理本案,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经多方取证,了解到小崔从出生就在外祖父家生活,患有多动症。吕某某、崔某某离婚后分别已经再婚,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吕某某跟随现任丈夫回德州后再无任何音信,援助律师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吕某某现任丈夫的地址,整理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以前拖欠的抚养费及增加以后的抚养费。

2023109日,即墨法院如期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给吕某某邮寄的诉讼文书被退回,电子诉讼文书也无法送达,吕某某没有到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时间太长,为了先行给受援人解决部分费用,援助律师经与小崔的外祖父外祖母商议,暂时撤回了对吕某某的诉讼,将另行起诉。法院也退回了原告对吕某某诉讼标的额的全部诉讼费用。庭审中,援助律师提交了离婚协议书,村委出具的老人抚养孩子的证明及孩子患有多动症的病例等证据,要求被告支付以前拖欠的抚养费36200元,并每月增加抚养费至2000元。被告崔某某辩称,他已支付部分抚养费;再婚妻子带有两个孩子,婚后又生育一女儿。现在租房居住,收入低,没有能力增加抚养费。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崔某某自202310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小崔抚养费 800 元至十八周岁时止,被告崔某某于每月25日之前支付当月抚养费,支付两位老人 20239月前拖欠的抚养费 26000元,于20231231日前付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强调的就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老人对孙辈的照顾,是基于爱,而非理所当然。本案中吕某某暂时下落不明,小崔的实际监护人暂时由老人代为行使,考虑到小崔从小在外祖父家长大,变更抚养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再暂不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调解由小崔的父亲交纳抚养费给两位老人合情合理合法。

这是即墨区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承办的第一起老人讨要带孙费案件,案件经调解圆满结案。本案明晰了祖父母协助抚养行为的法律性质,对进一步规范引领社会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即墨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一援到底,继续帮助老人向其女儿追讨孩子抚养费,并协助老人办理司法救助及低保事宜,把法援惠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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