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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
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方机构名称:中税企业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
1.项目立项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青岛市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探索优抚对象社会化养老的新途径,着力打造政府、社会、家庭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保障网络,为优抚对象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养老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双拥模范城”提供有力支持。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的预算资金为867.24万元,2024年实际执行资金631.13万元。
3.主要采购内容和实施情况
(1)主要内容
服务对象:具有青岛市即墨区户口,且在本区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60岁以上的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不受年龄限制)、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人数约为785人。
服务内容:依据《关于做好优抚对象养老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民优[2018]8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GB/T43153-202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的标准,为上述服务对象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助餐服务、助洁和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心理精神慰藉服务、医疗护理和健康保健等内容。
(2)实施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4年1月16日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为867.24万元,最高限价为1.05万元。中标单位为青岛市即墨区祥泰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中标单价为1.0468万元,于2024年1月31日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67.24万元,服务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根据《2024年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验收材料》,整个服务期间平均每月服务人数为749人,结算金额为631.13万元。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公开透明化、保证时效性和准确性,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而提升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评价目的
通过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了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规范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和范围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采购的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2024年预算金额为867.24万元,实际执行金额为631.13万元。
1.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
(3)《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青财绩[2020]6号);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
(5)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
(6)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青财采[2023]6号);
(7)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重点核查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过程中涉及重点资料包括采购程序资料、合同签订资料、履约验收资料、资金支付资料、采购内控资料等,了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定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
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指标体系的制定以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为依据,结合“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特点,我们运用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制定了《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包括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意向、政府采购需求、组织采购、合同订立、履约验收、资金支付、采购质量、采购内控管理十个方面,结合项目实际对三级进行细化和调整,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确定三级指标的权重。
1.评价准备阶段
(1)成立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要求,搜集前期资料。
(2)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编制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实施阶段
(1)收集、整理及审核项目资料
根据项目所需资料清单,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并核对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同时查询国家、省、市及青岛其他区市项目相关的文件及绩效评价报告,并进行对比分析。
(2)现场核查
在即墨区财政局的协助下开展综合调查访谈,现场听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该采购项目的内控情况、实施过程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履约验收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的介绍。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依据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资料,开展勘察核实工作,对采购规范化、科学化、公开透明化、时效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就审核提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予以深入审查。
(3)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青财采[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访谈的相关内容,形成初步绩效评价指标。之后在即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研讨绩效评价各项指标的合理性、公正性、相关性,根据研讨结果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结果形成阶段
(1)撰写完成项目评价报告初稿
依据检查情况,审核搜集到的资料的相关性、真实性、可靠性,对有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形成项目基础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定,撰写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反馈评价意见和问题
将初评报告发送给即墨区财政局审阅,根据即墨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初评报告进行修改。
(3)报送评价报告终稿
复核修改报告后,打印装订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整理底稿成册,一式三份,向即墨区财政局提交。
根据《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工作组从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意向、采购需求、组织采购、合同订立、履约验收、资金支付、采购质量和采购内控管理10个环节进行了综合分析和量化评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综合绩效级别为“良”。各部分权重及得分情况如下: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一级指标得分表
|
评价指标类别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政府采购预算 |
12 |
12 |
100.00% |
|
政府采购计划 |
4 |
4 |
100.00% |
|
政府采购意向 |
3 |
2 |
66.67% |
|
政府采购需求 |
5 |
5 |
100.00% |
|
组织采购 |
23 |
22 |
95.65% |
|
合同订立 |
8 |
4 |
50.00% |
|
履约验收 |
7 |
4 |
57.14% |
|
资金支付 |
5 |
3 |
60.00% |
|
采购质量 |
8 |
8 |
100.00% |
|
采购内控管理 |
25 |
25 |
100.00% |
|
总计 |
100 |
89 |
各部分具体得分如下:
1.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采购预算指标权重12分,综合得分12分,得分率为100%。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政府采购预算 (12分) |
规范性 |
2 |
2 |
100% |
|
准确性 |
2 |
2 |
100% | |
|
政策落实性 |
8 |
8 |
100% | |
|
合计 |
12 |
12 |
100% | |
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未进行预算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2.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采购计划指标权重4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为100%。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政府采购计划 (4分) |
规范性 |
2 |
2 |
100% |
|
完整性 |
2 |
2 |
100% | |
|
合计 |
4 |
4 |
100%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制定了详细采购计划,制定的采购计划包含采购需求、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等,内容完整且规范。
3.政府采购意向情况
采购意向指标权重3分,综合得分2分,得分率为66.67%。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意向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政府采购意向 (3分) |
规范性 |
1 |
1 |
100% |
|
完整性 |
1 |
0 |
0.00% | |
|
公开透明性 |
1 |
1 |
100% | |
|
合计 |
3 |
2 |
66.67% | |
4.政府采购需求情况
采购需求指标权重5分,综合得分5分,得分率为100%。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政府采购需求 (5分) |
规范性 |
1 |
1 |
100% |
|
完整性 |
3 |
3 |
100% | |
|
公开透明性 |
1 |
1 |
100% | |
|
合计 |
5 |
5 |
100% | |
5.组织采购情况
组织采购指标权重23分,综合得分22分,得分率为95.65%。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组织采购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组织采购 (23分) |
规范性 |
12 |
12 |
100% |
|
政策落实性 |
8 |
8 |
100% | |
|
时效性 |
2 |
1 |
50% | |
|
公开透明性 |
1 |
1 |
100% | |
|
合计 |
23 |
22 |
95.65% | |
6.合同订立情况
合同订立指标权重8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为50%。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合同订立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合同订立 (8分) |
规范性 |
2 |
0 |
0% |
|
政策落实性 |
1 |
0 |
0% | |
|
时效性 |
4 |
4 |
100% | |
|
公开透明性 |
1 |
0 |
0% | |
|
合计 |
8 |
4 |
50% | |
本指标扣分原因为:
(1)采购合同中未明确乙方违约责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4年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合同》对乙方的违约责任约定为“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后服务成果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同。”,上述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且与采购文件中“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一致,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
(2)“采购贷”政策落实不到位。2024年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在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也未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项进行积极推广,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3)合同公开不及时。《2024年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但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未在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7.履约验收情况
履约验收指标权重7分,综合得分4分,得分率为57.14%。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履约验收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履约验收 (7分) |
规范性 |
3 |
3 |
100% |
|
完整性 |
2 |
0 |
0% | |
|
时效性 |
1 |
1 |
100% | |
|
公开透明性 |
1 |
0 |
0% | |
|
合计 |
7 |
4 |
57.14%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在规定时限内根据验收方案组织了验收工作,形成了履约验收单,相关工作人员签字齐全。
本指标扣分原因为:
(1)履约验收不完整。该项目未形成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的履约验收记录,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
(2)履约验收未公开。履约验收结果未在指定媒体“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8.资金支付情况
资金支付指标权重5分,综合得分3分,得分率为60%。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资金支付 (5分) |
规范性 |
1 |
0 |
0% |
|
时效性 |
3 |
2 |
66.67% | |
|
公开透明性 |
1 |
1 |
100% | |
|
合计 |
5 |
3 |
60% | |
本指标扣分原因为:
(1)资金支付条款约定不规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4年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合同》中未约定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2)资金支付时效性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2024年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未执行预付款制度,未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10%(服务类)的预付款,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9.采购质量情况
采购质量指标权重8分,综合得分8分,得分率为100%。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采购质量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采购质量 (9分) |
规范性 |
2 |
2 |
100% |
|
时效性 |
2 |
2 |
100% | |
|
科学性 |
3 |
3 |
100% | |
|
公开透明性 |
1 |
1 |
100% | |
|
合计 |
8 |
8 |
100%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本次采购项目中无供应商质疑、投诉和废标的情况。
10.采购内控管理情况
采购内控管理指标权重25分,综合得分25分,得分率为100%。
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采购内控管理情况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采购内控管理 (25分) |
规范性 |
18 |
18 |
100% |
|
科学性 |
4 |
4 |
100% | |
|
公开透明性 |
3 |
3 |
100% | |
|
合计 |
25 |
25 |
100%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备案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签订的采购协议明确了本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义务;按照法定情形,依法合规的选择了相应采购方式,未出现规避集中采购违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的情形;不存在因采购文件编制不合规导致的投诉;授权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公平公正参与评审,评审过程客观公正;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未对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提出询问;档案归档规范。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内控管理较为科学,建立了风险防控台账,对关键岗位实施重点监督和定期轮岗,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指定专人作为采购管理员,并且实行了轮岗制度,建立了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审、采购评审与结果确定、采购组织与履约验收、合同签订与验收评价等关联岗位互相分离规则;建立建立内部决策和审查机制,明确了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要求。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发布采购意向内容不完整,未包含预计采购时间,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一、规范工作流程(三)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的规定。
该采购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未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7]28号)“二、关于评审劳务报酬结算(二)评审劳务报酬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使用单位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至评审专家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的规定。
一是合同订立不规范。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约定乙方违约责任为“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范本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但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后服务成果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同……”,二者不一致,合同中缺少“乙方需支付20%的违约金”关键性违约条款,削弱了违约责任对乙方履约的约束力。
二是合同公开不及时。《2024年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但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未在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二、相关工作要求(一)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5.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青财采[2020]11号)“……四、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二)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区市财政资金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充分放大平台覆盖范围,强化政策协同,引导和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融资的产品和模式,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求,针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应积极给予推广、支持。2024年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未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项进行积极推广。
履约验收结果未公开。评价发现项目履约验收未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二、相关工作要求(一)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活动、合同订立、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的规定。
建议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要求编制采购意向,内容应至少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保证采购意向完整性。
建议预算单位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鲁财采[2017]28号)中关于评审劳务报酬结算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至评审专家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维护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
一是提高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核,确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违约责任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尤其是针对违约金比例要求,保证“违约责任”条款对乙方履行合同的约束力;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提高公开的及时性。
建议预算单位积极落实《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青财采[2020]11号)要求,在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项进行积极推广,在供应商申请“采购贷”积极配合,强化“采购贷”融资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
建议预算单位加强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的学习,按照要求的公示内容和公示时间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强化公众监督效果。
根据《2024年度即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孤老残障优抚对象居家供养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工作组从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意向、采购需求、组织采购、合同订立、履约验收、资金支付、采购质量和采购内控管理10个环节进行了综合分析和量化评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综合绩效级别为“良”,预算金额无需调整。
中税企业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