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
附件2: |
|||||||
|
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 |||||||
|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名称 |
“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帮助即墨辖区用工单位招聘更多人才就业。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14万元 |
根据《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即墨区“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所需经费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8号)文确定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参与活动企业数量 |
参与活动企业数量 |
≥14家 |
跟根据往年报名参与招聘企业数量推算 |
≥14得满分;8-12人得80分;<8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引进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
引进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数量 |
≥2000人 |
根据历史数据测算 |
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完不成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根据《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即墨区“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所需经费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8号)文确定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
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
≥95% |
根据《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即墨区“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所需经费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8号)文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才配套制度健全性 |
人才配套制度健全性 |
≥95% |
根据《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即墨区“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所需经费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8号)文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企业满意度 |
≥90% |
根据《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即墨区“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所需经费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8号)文确定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促进就业业务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1.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6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该资金用于促进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就业创业各项方针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行就业、失业预测预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维护工作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12.6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成本范围内得满分,每超出成本1万元扣5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办理业务数量 |
根据往年办理业务数量推测 |
180 |
根据往年办理业务数量推测 |
≥180个得满分;108-180得80分;<108得60分 | |
|
办公设备维护次数 |
根据往年维护次数推测 |
150 |
根据往年维护次数推测 |
≥150个得满分;90-150得80分;<90得60分 | |||
|
质量指标 |
设备维护完成质量 |
工作完成情况 |
100% |
设备维护及时且完成良好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服务质量达标率 |
服务完成情况 |
100% |
服务及时完成且服务对象满意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4年度 |
12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9〕6号;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得80分,未完成本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得60分 |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服务质量 |
带动就业增长率 |
≥9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9〕6号;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
≥90%得满分,50%-100%得80分,<5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9〕6号;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工资系统运维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1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1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拟依托现有“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e网平台”,开发“即墨区人事系统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功能。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即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的预算拨付与即墨区财政局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费用 |
根据技术委托合同 |
2.1万元 |
《青岛市即墨区人事系统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项目技术委托合同》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数据指标 |
提供的对接文件中有人事信息、工资信息、单位信息,共135个数据指标 |
135个指标 |
以即墨区财政部门提供的对接指标文件为蓝本 |
完成工作要求得满分 | |
|
质量指标 |
服务完成质量 |
服务完成情况 |
100% |
服务及时完成且服务对象满意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4年度 |
12个月 |
当年完成情况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根据合同约定维护系统运转,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90% |
《青岛市即墨区人事系统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项目技术委托合同》 |
≥9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部门满意度 |
100% |
部门满意度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技工教育培训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高级技工学校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3.6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3.6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教师每年要进行教育培训,以适应知识不断更新变化,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
33.6万 |
根据培训人数和相关标准进行设置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完成26.88万-33.6万得80%分值;完成20.16万-26.88万元得60%分值;完成13.44万-20.16万得40%分值;小于13.44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数 |
反映受培训教师的培训人数 |
119人 |
根据参加培训教师人数 |
≥95人,得满分;72人-95人,得80%分值;<72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反映培训工作质量达标情况 |
≥100% |
根据培训办法标准打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值;<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根据教体局要求每位教师每年需进行专业培训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值;<60%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教师专业能力 |
反映项目实施后对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效果 |
≥95% |
根据教体局要求每位教师每年需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
≥95%得满分;57%-95%,得80%分值,<57%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训教师满意度 |
反映参训教师的满意度 |
≥95% |
对参训教师进行调研 |
≥95%得满分;57%-95%,得80%分值,<57%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考务费及评审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1.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1.5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1.5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务工作、全区开展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以及““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开展。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考务以及评审所需费用 |
根据往年职称评审申报人数以及报考人数测定预测所需费用 |
31.5万元 |
参照往年职称评审费用以及考务具体支出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参加笔试人数 |
根据往年报名情况确定笔试人数 |
约4000人 |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1500人得满分;800-1500人得80分;<800人不得分 | |
|
参加面试人数 |
根据本年度面试方案确定面试人数 |
约300人 |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150人得满分;80-150人得80分;<80人不得分 | |||
|
职称评审人数 |
根据往年参加参加我区组建评委会的职称评审人数预测 |
约1000人 |
2023年度各系列职称申报通知 |
≥800人得满分;400-800人得80分;<400人得60分 | |||
|
质量指标 |
录取人数 |
根据2024年度即墨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数确定 |
约100人 |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新增录用人数达到招聘简章要求的人数得满分;达不到招聘简章要求的人数不得分 | ||
|
职称评审通过人数 |
根据往年各系列职称评审通过人数预测 |
约800人 |
2023年度职称申报通知、评价标准 |
≥600人得满分;300-600人得80分;<300人得60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实效情况 |
100%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 |
2024年度按时完成考务工作得满分;未完成工作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根据2024年度即墨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数确定 |
约100人 |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2024年度按要求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数得满分;未完成工作不得分 | ||
|
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人数 |
2024年度我区职称评审通过人数 |
约800人 |
2023年度职称申报通知、评价标准 |
新增人数达600人得满分;新增人数300-600人得80分;新增人数300人以下得60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加考试及职称评审服务对象满意度 |
2024年度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参加考试人员满意度 |
100% |
当年度参加职称评审以及考试人员满意度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劳动监察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1.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费用 |
根据往年费用推测 |
42万元 |
根据往年费用推测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数量 |
根据往年举报投诉案件数量推测 |
约650件 |
根据往年举报投诉案件数量推测 |
≥650件得满分;450-650件得80分;<450件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
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配备数量 |
7台 |
鲁人社发〔2018〕5号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完成工作要求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季度推进 |
12个月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季度推进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协助劳动者维权 |
根据实际工作中案件受理情况及执法检查情况具体确定 |
≥99% |
根据实际工作中案件受理情况及执法检查情况具体确定 |
2024年度,案件办结率达99%以上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免学费补助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高级技工学校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48.23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48.23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根据青财教【201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的发展,为社会不断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免学费政策。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
548.23万元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完成438.58万-548.23万得80%分值;完成328.94万-438.58万得60%分值;小于328.94万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免学费人数 |
反映免学费的人数 |
1589人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1589人,得满分;953人-1589人,得80%分值;<953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反映工作质量达标情况 |
≥100%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值;<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值;<60%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
反映项目实施后对保障教育教学的效果 |
≥95%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95%得满分;57%-95%,得80%分值,<57%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教师学生满意度 |
反映受益教师学生的满意度 |
≥95% |
对受益教师学生进行调研 |
≥95%得满分;57%-95%,得80%分值,<57%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贫困职工春节走访慰问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1.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1 | |||||
|
其中:财政资金 |
9.1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走访慰问45名国有集体企业中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及破产企业的失业人员(即就业困难人员)。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走访慰问金总额 |
无 |
9.1万元 |
根据前期区供销社、区工信局等5部门摸底统计,并研究公示后人员名单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每剩余1000元扣0.1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走访慰问人数 |
无 |
45人 |
便笺[2020]5号印发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安排的通知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走访慰问完成率 |
无 |
100% |
便笺[2020]5号印发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安排的通知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走访慰问时间 |
3月31日前 |
3月31日前 |
便笺[2020]5号印发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安排的通知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走访慰问企业贫困职工对社会的认可度 |
无 |
100% |
便笺[2020]5号印发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安排的通知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走访慰问对象满意度 |
无 |
100% |
便笺[2020]5号印发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安排的通知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1.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5.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该资金用于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维护,开展人才招聘、劳动维权、人才服务等工作。实现人力资源市场正常运行,确保人才招聘、劳动维权、人才服务工作等顺利开展。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市场维护成本 |
根据市场运行水费、电费、保洁费等支出情况汇总得出年运行成本 |
25.2万元 |
参照往年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在水电物业等费用支出标准不上涨的情况下核定 |
在成本范围内完成各项工作得满分,成本超出预计范围每超过0.1万扣1分,扣完为止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 |
市场中心人数 |
41人 |
根据历史数据测算得出正常在岗人员数量运行成本 |
正常在岗人员数量》41人得满分,少一人扣1分 | |
|
质量指标 |
档案管理准确率 |
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规范不出现丢失、破损等差错 |
98% |
参照历史标准 |
不出现档案缺失、破坏等得满分,出现一份档案管理遗失或破坏扣1%,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 |
100%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 |
2024年度按时完成考务工作得满分;未完成工作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人员投诉率 |
提升人才、维权等服务水平 |
≤1% |
根据服务对象投诉率确定服务水平 |
全年投诉率≤1%得满分,发生一起投诉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流动人员满意度 |
100% |
流动人员满意度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低于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社保网络软件服务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3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3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登记和缴费信息记录准确无误;建立全省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等。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
6.3万元 |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购买服务建立人社话务中心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 |
指标内满分,超出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维护软件数量 |
反映维护社保网络软件数量 |
3项 |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购买服务建立人社话务中心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 |
超过3项得满分,完不成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质量情况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购买服务建立人社话务中心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 |
完成网络服务项目要求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购买服务建立人社话务中心的请示>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2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单位正常运转率 |
反映单位保持正常运转的情况 |
100% |
参考历史标准 |
网络正常运转满分,出现失误一次扣1%,本项扣完为止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事群众满意度 |
反映办事群众的满意程度 |
100% |
日常考核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社会保险专项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1.6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1.6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区2.19万户企业、26万名参保人员、8万名退休人员的企业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服务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2.5万名在职干部职工、1.2万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服务费、全区56.2万名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服务费。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61.6万元 |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社局申请追加企业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19〕7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4号 |
指标内满分,超出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服务社会保险企业户数 |
服务社会保险企业户数 |
2.19万户 |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社局申请追加企业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19〕7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4号 |
≥2.19万户得满分;出现失误1户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对象个数 |
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对象个数 |
94万名 |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社局申请追加企业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19〕7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4号 |
≥94万名得满分;出现失误1户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质量指标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质量情况 |
100% |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社局申请追加企业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19〕7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4号 |
完成社保服务项目要求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人社局申请追加企业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社督〔2019〕7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字〔2021〕3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首批国家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200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4号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单位正常运转率 |
反映单位保持正常运转的情况 |
100% |
日常考核 |
社保工作正常运转满分,出现失误一次扣1%,本项扣完为止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理业务人员满意度 |
反映办理业务人员的满意度 |
100% |
日常考核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学生助学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高级技工学校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7 | |||||
|
其中:财政资金 |
7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
7万元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教【2015】5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完成5.6万-7万得80%分值;完成4.2万-5.6万得60%分值;小于4.2万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发放学生数 |
反映助学金的发放人数 |
70人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教【2015】5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
≥70人,得满分;56人-70人,得80%分值;42人-56人得60%分值;<42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助学金发放准确率 |
反映助学金发放的准确程度 |
≥100%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教【2015】5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值;<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教【2015】5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值;<60%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
有效保障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
≥95% |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教【2015】5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
≥95%得满分;57%-95%,得80%分值,<57%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资助学生满意度 |
反映受资助学生的满意度 |
≥95% |
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调研 |
≥95%得满分;57%-95%,得80%分值,<57%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专家勘探及评价评估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连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0.4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4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预计2024年现场勘探14人次,按照每人次费用300元标准测算,预计2024年费用为0.42万元。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0.42万元 |
根据《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23号)及历史经验确定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开展勘探评审次数 |
开展勘探评审次数 |
≤14人次 |
根据《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23号)及历史经验确定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质量指标 |
专家勘探及评价评估完成率 |
专家勘探及评价评估完成率 |
100% |
根据《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23号)及历史经验确定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根据《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23号)及历史经验确定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提升率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提升率 |
≥95% |
根据《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23号)及历史经验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满意度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满意度 |
≥95% |
根据《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23号)及历史经验确定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得到提高得满分,未提高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83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83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及时足额拨付被征地农民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4830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指标值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反映被征地养老保险补助人数 |
反映被征地养老保险补助人数 |
约3.5万人 |
参照历史标准 |
≥3.5万人得满分;2.4-3.5万人得80分;<2.4万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反映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指标值,按完成比例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被征地居民生活保障和改善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保障和改善被征地居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健全管理机制 |
反映项目后续管理体系健全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反映居民的满意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财政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19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19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完成2022年1月1日起,新增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开放城市补贴,核定分担责任相应待遇资金的发放。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4192万元 |
青财社【2022】35号文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助企业离退休人员数量 |
反映补助企业离退休人员数量 |
16652 |
青财社【2022】35号文 |
≥16652人得满分;9991-16652人得80分;<9991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反映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补贴发放无误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稳定机制 |
反映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的正向效果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
反映项目后续管理体系健全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离退休人员满意度 |
反映企业离退休人员满意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项目名称 |
城乡公益性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依托各镇街做好已创设的1490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日常管理、待遇发放。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1200万元 |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
发放≥500万元得满分,300-500万元80分,<30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发放人数 |
≤14900人次 |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
≥1万人得满分;0.7-1万人得80分;<0.7万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帮助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增收 |
帮助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增收 |
≥9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资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1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11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用于拨付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险财政补贴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51100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指标值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反映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人数 |
反映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人数 |
22.8万 |
参照历史标准 |
≥22.8万人得满分;14.4-22.8万人得80分;<14.4万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反映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指标值,按完成比例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和改善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居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健全管理机制 |
反映项目后续管理体系健全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反映居民的满意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创业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4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4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不含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方式创业的创业实体),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补贴标准为6000元;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补贴标准为12000元。符合创业带动就业(不含创业者本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以及申领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增加补贴额度。以上创业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0元。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640万元 |
《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6号) |
发放≥100万元得满分,<10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发放人数 |
≤1000人次 |
《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6号) |
≥500人得满分;300-500人得80分;<30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6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6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率 |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率 |
≥90% |
《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6号)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6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贴息及担保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发放贴息及担保费,为创业者破解创业初期资金瓶颈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200万元 |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 |
≥100万元得满分;50-100万元得80分;<5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贷款规模 |
贷款规模 |
≤5000万元 |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 |
≥1000万元得满分;小于1000万元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创业者破解创业初期资金瓶颈 |
为创业者破解创业初期资金瓶颈 |
≥9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惠群体满意度 |
受惠群体满意度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创业培训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培训需求、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费补贴。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12万元 |
《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 |
≥10万元得满分;5-10万元得80分;<1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发放人数 |
≤1200人 |
《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 |
≥1000人得满分;500-1000人得80分;<50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创业成功率 |
提高创业成功率 |
≥90% |
《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大学生服务岗位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08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8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购买第三方劳务服务,满足基层工作需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308万元 |
根据服务人数与月人均成本与月数确定 |
≥120万元得满分;70-80万元得80分;70万元以下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人数 |
补贴发放人数 |
≤50人 |
青岛市即墨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即政纪字〔2021〕1号 |
≥40人得满分;35-40人得80分;<35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95%得满分;<95%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根据验收情况确定 |
≥95%得满分;<95%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效果 |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效果 |
≥90% |
根据拓宽就业渠道效果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大学生满意度 |
≥95% |
青岛市即墨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即政纪字〔2021〕1号 |
≥95%得满分;60%-95%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大学生就业补助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6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6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1.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到技工院校进行劳动预备制登记,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劳动预备制人员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及以上,申领补贴时仍处于就业状态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其中:免除学费学年不予补贴培训费。对于学制超出免学费年限的,再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第4学年学费标准给予一年的培训费补贴。对于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462万元 |
根据青人社规[2019]9号文件 |
发放≥200万元得满分,<20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人数 |
补贴发放人数 |
≤625人次 |
根据历年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评估 |
≥400人次得满分;300-400人次得80分;<300人次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根据青人社规[2019]9号文件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根据青人社规[2019]9号文件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效果 |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效果 |
≥90% |
根据青人社规[2019]9号文件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毕业生满意度 |
毕业生满意度 |
≥98% |
根据青人社规[2019]9号文件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安家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为我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吸引更多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预计2024年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区级资金共计1800万元,其中区财政负担1000万元,镇财政负担800万元。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1800万元 |
住房补贴: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
发放补贴资金≥1000万元得满分,600-1000万元80分,<600万元60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人数 |
根据往年补贴发放人数推测 |
≤1500人 |
根据往年补贴发放人数推测 |
≥1200人得满分;1000-1200人得80分;<100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根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号)文件要求确定 |
补贴发放无误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实施期限 |
12个月 |
根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号)文件要求确定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增长率 |
带动就业增长率 |
≥95% |
根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号)文件要求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95% |
根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号)文件要求确定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统筹外待遇项目资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16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16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保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及遗属人员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等统筹外待遇项目发放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应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51600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资金使用合规得满分,资金使用不合规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机关养老统筹外项目人数 |
反映机关养老补助外项目补助人数 |
约12000人/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1.2万人得满分,0.72-1.2万人扣20%分值,<0.72万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反映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正工作完成的实效情况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机关养老人员生活水平 |
反映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的正向效果 |
提升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健全管理机制 |
反映项目后续管理体系健全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机关养老人员满意度 |
反应机关养老人员满意度 |
100% |
机关养老人员满意度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及单位职业年金记实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85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85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用于弥补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保证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385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资金使用合规得满分,资金使用不合规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项目发放人数 |
反映项目发放人数 |
约12000人/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1.2万人得满分,0.72-1.2万人扣20%分值,<0.72万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反映补贴发放准确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实效情况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健全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社会稳定机制 |
反映项目实施后社会稳定保障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健全管理机制 |
反映项目后续管理体系健全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机关养老及三类人员满意度 |
反映机关养老及三类人员满意度 |
100% |
机关养老人员满意度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家庭服务业发展资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75 | |||||
|
其中:财政资金 |
75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一、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新招用城乡劳动者(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补贴。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75万元 |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家庭服务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93号文件要求确定 |
发放≥65万元得满分;50-65万元得80分;<5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人次 |
补贴人次 |
≤600人次 |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家庭服务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93号文件要求确定 |
≥400人得满分;300-400人得80分;<30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家庭服务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93号文件要求确定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家庭服务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93号文件要求确定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符合条件惠及率 |
符合条件惠及率 |
≥90% |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家庭服务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93号文件要求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家庭服务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93号文件要求确定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第三方监督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5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5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实施第三方监督,实地核查3000家(人)次以上。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45万元 |
《关于就业创业政策第三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即人社字〔2020〕10号) |
发放≥10万元得满分,<1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监督家(人)次 |
实际核查家(人)次 |
≤3000人次 |
《关于就业创业政策第三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即人社字〔2020〕10号) |
≥2000家(人)次得满分;1500-2000家(人)次得80分;<1000家(人)次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关于就业创业政策第三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即人社字〔2020〕10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关于就业创业政策第三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即人社字〔2020〕10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 |
提高资金风险防控能力 |
≥90% |
《关于就业创业政策第三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即人社字〔2020〕10号)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关于就业创业政策第三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即人社字〔2020〕10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或已办理灵活就业手续)且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五类无业人员(一)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和低保家庭人员);(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三)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五)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在青岛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职业培训补贴,以后年度再次参加培训需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提高层级培训。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5万元 |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确定 |
≥5万元得满分;3-5万元得80分;<3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人数 |
补贴发放人数 |
≤50人 |
参照历史标准 |
50人得满分;30-50人得80分;<3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确定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确定 |
达成年度指标得满分,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无业人员在青就业,提高就业技能率 |
促进无业人员在青就业,提高就业技能率 |
≥90% |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要求确定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就业见习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8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8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为我区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增强见习人员择业就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留用优秀人才,预计2024年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共计38万元。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38万元 |
见习基地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原则上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基地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重复参加见习只可享受一次见习补贴。 |
发放补贴资金≥8万元得满分,5-8万元80分,<5万元60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人数 |
根据往年补贴发放人数推测 |
≤48人 |
根据往年补贴发放人数推测 |
≥20人得满分;10-20人得80分;<10人60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关于做好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2号)、《关于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65号)文件要求确定 |
补贴发放无误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关于做好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2号)、《关于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65号)文件要求确定 |
2024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增长率 |
带动就业增长率 |
≥95% |
《关于做好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2号)、《关于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65号)文件要求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95% |
《关于做好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2号)、《关于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65号)文件要求确定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96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96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同一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其中,对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共计发放资金约3960万元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3960万元 |
根据《关于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5号)测算 |
发放≥2000万元得满分,<200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发放人数 |
≤70000人次 |
根据《关于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5号)测算 |
≥50000人得满分;45000-50000人得80分;<4500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5号)测算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5号)测算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社会稳定,提高人员投保率 |
保障社会稳定,提高人员投保率 |
≥90% |
根据《关于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5号)测算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根据《关于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5号)测算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流动人口档案管理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9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9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实现对全区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便于流动人员查询档案办理业务。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档案管理成本 |
根据档案分数与管理价格测评 |
392万元 |
依据即财社督[2019]78号文件,档案管理费标准为20元/份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档案份数 |
全区流动人员档案 |
19.6万份 |
当年档案数量 |
≥18万份得满分;17-18万份得80分;<17万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档案管理准确率 |
档案管理准确率 |
≥98% |
参照历史标准 |
不出现档案缺失、破坏等得满分,出现一份档案管理遗失或破坏扣1%,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 |
100%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 |
2024年度按时完成考务工作得满分;未完成工作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档案管理工作投诉率 |
确保档案管理正常运行,提升服务水平。 |
≤100% |
确保档案管理正常运行,服务全区流动人员。 |
档案管理投诉率为0得满分,发生一起投诉扣1%,本项扣完为止。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流动人员满意度 |
≤100% |
流动人员满意度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低于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破产(关闭)企业社会保险费清欠专项资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根据《关于破产(关闭)企业养老金补缴办法》(2008年会议纪要)要求,每年财政筹集专项资金专款用于补交原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欠交的养老金。经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自破产企业资金专户拨付,以暂存款形式存入保险中心账户,对当年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补交养老金直接从备用金中支付。因该专项资金为预拨的方式,可即时解决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因欠费产生的各种问题。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300万元 |
《关于破产(关闭)企业养老金补缴办法》(2008年会议纪要)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破产(关闭)企业社会保险人员数量 |
反映破产(关闭)企业社会保险人员数量 |
约300人 |
《关于破产(关闭)企业养老金补缴办法》(2008年会议纪要) |
≥300人得满分;180-300人得80分;<30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率 |
反映资金发放准确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补贴发放无误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稳定机制 |
反映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的正向效果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管理体系健全性 |
反映项目后续管理体系健全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达到年度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破产(关闭)企业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 |
反映破产(关闭)企业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项目名称 |
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87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87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根据即政纪字【2008】52号会议纪要内容,全市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经费,每月暂由财政垫付。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转企业改革人员相关待遇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第45号)精神执行退休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住房增量补贴,按照2010年040103号批示,执行即政纪字【2008】52号会议纪要规定先暂由财政垫付。每月社保中心根据当月人员生存情况、对应所需生活补助资金,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分列明细,每月定时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生活补助资金,确保随工资发放生活补助。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实施的总成本 |
2870万元 |
据即政纪字【2008】52号会议纪要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助企业离退休人员数量 |
反映补助企业离退休人员数量 |
360人 |
据即政纪字【2008】52号会议纪要 |
≥360人得满分;216-360人得80分;<216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反映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补贴发放无误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稳定机制 |
反映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的正向效果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
反映项目后续管理体系健全情况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离退休人员满意度 |
反映企业离退休人员满意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指标满分,未完成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项目名称 |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8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约300人。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18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发放≥5万元得满分,<5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人数 |
补贴人数 |
≤300人 |
参照历史标准 |
≥50人得满分;30-50人得80分;<3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享受政策人员投保率 |
享受政策人员投保率 |
≥95%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企业满意度 |
≥95% |
参照历史标准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人社话务中心专岗人员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1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1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根据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为给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政策咨询服务,青岛市人社局要求各区市按照12333服务热线模式建立人社话务中心,集中受理答复群众的人社政策综合咨询。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根据青岛市人社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并参考青岛市局和周边区市做法,区人社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人社话务中心并招用12名人社话务中心专岗人员。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
101万元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即财社督[2021]25号) |
指标内满分,超出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招聘人员数 |
招聘人社话务中心专岗人员数量 |
12人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即财社督[2020]40号) |
完成招聘人数得满分,完不成不得分 | |
|
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对象个数 |
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对象个数 |
94万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 |
≥94万名得满分;出现失误1户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质量指标 |
招聘到位及时率 |
招聘到位及时率 |
100%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即财社督[2021]25号) |
完成工作要求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即财社督[2021]25号)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因人社咨询电话繁忙、不能集中解决人社咨询问题带来的服务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
电话咨询接听率100% |
100% |
日常考核 |
咨询电话应办尽办满分,出现失误一次扣1%,本项扣完为止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事群众满意度 |
反映办事群众的满意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社保综合柜员制专岗人员费用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9 | |||||
|
其中:财政资金 |
99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综合柜员制的有关要求,区人社局自2019年8月26日期实行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改革,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自2020年1月起,区人社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招用12名社保综合柜员制专岗人员。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反映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
99万元 |
根据文件要求及上年支出测算 |
指标内满分,超出指标根据比例扣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招聘人员数 |
招聘综合柜员专岗人员数量 |
12人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即财社督[2020]40号) |
完成招聘人数得满分,完不成不得分 | |
|
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对象个数 |
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对象个数 |
94万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 |
≥94万名得满分;出现失误1户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质量指标 |
完成社保服务项目要求 |
完成社保服务项目要求 |
100%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 |
完成社保服务项目要求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招聘到位及时率 |
招聘到位及时率 |
100% |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即财社督[2020]40号) |
完成工作要求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反映工作完成的时效情况 |
100% |
根据工作完成及时率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因社保窗口经办力量不足带来的服务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
窗口办件应办尽办 |
100% |
日常考核 |
窗口办件应办尽办满分,出现失误一次扣1%,本项扣完为止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事群众满意度 |
反映办事群众的满意程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3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3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加大青年产业人才引育力度,集聚一批各产业领域后备人才力量。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23万元 |
《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确定 |
2023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人数 |
发放人数 |
≤16人 |
《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确定 |
≥10人得满分;7-10人得80分;<7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确定 |
补贴发放无误得满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确定 |
2023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增长率 |
带动就业增长率 |
≥95% |
《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确定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关于印发青岛市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确定 |
≥98%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对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以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以及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5万元 |
《关于贯彻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3号) |
发放≥1万元得满分,<1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发放人数 |
≤50人 |
《关于贯彻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3号) |
≥20人得满分;<20人得80分 | |
|
质量指标 |
发放人员参保率 |
发放人员参保率 |
100% |
《关于贯彻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3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关于贯彻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3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群体就业率 |
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群体就业 |
≥90% |
《关于贯彻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3号)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关于贯彻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3号)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名称 |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4.01.01-2024.12.31 |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用人单位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项目总成本 |
≤3000万元 |
《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4号) |
发放≥1000万元得满分;500-1000万元得80分;<500万元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人数 |
补贴发放人数 |
≤2500人次 |
《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4号) |
≥1400人得满分;1300-1400人得80分;<130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4号)测算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根据《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4号)测算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符合条件惠及率 |
符合条件惠及率 |
≥90% |
根据《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4号)测算 |
≥90%得满分,60%-90%得80分,<60%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根据《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4号)测算 |
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