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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海上110、海防委、反偷渡等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6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6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保障海上110业务正常运转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本 指 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海上110经费 | 项目预算资金 | 12.15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指标2:海防委经费 | 项目预算资金 | 9.72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指标3:反偷渡经费 | 项目预算资金 | 8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指标4:其他经费 | 项目预算资金 | 26.13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量 | 办理案件数量 | 》15件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办理流程达标率 | 办理流程达标率 | 》95% | 参照历史标准 | ≥95%得满分100分,60%—95%得80分,小于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作效率 | 业务效率 | 提高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净化社会环境 | 净化社会环境 | 中长期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即墨公安监所并入青岛公安监所补助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即墨公安监所并入青岛公安监所补助 ......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120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监所数量 | 补助监所数量 | 1个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补助对象符合度 | 补助对象符合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犯罪活动 | 犯罪活动 | 减少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作效率 | 工作效率 | 提高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监所监管机制 | 监所监管机制 | 健全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禁毒宣传和教育基地日常维护、执法办案、禁毒举报奖励等支出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1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1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开展禁毒教育宣传、禁毒业务工作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81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处理禁毒案件 |
处理禁毒案件 | 约490件 | 参照历史标准 | ≥490件得满分100分,294—490件得80分,<294件不得分。 | |
| 指标2:处理禁毒人员 |
处理禁毒人员 | 约540人 | 参照历史标准 | ≥540人得满分100分,324—540人得80分,<324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处置禁毒达标率 |
处置禁毒达标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毒品犯罪活动 | 毒品犯罪活动 | 减少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指标2:工作效率 | 业务效率 | 提高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禁毒宣传知晓率 | 净化社会环境 | 提高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人口大队办案、耗材等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保障人口大队各项业务正常运转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 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22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 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量 | 办理案件数量 | 》10件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办案执法符合度 | 办案执法符合度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100分,60%—100%得80分,小于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作效率 | 业务效率 | 提高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犯罪率 | 犯罪率 | 下降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作用 | 发挥作用 | 持续发挥作用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人口大队户口簿、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保障人口大队正常运转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 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12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办理户口簿数量 |
办理户口簿数量 |
约3.5万件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指标2:办理迁移证数量 | 办理迁移证数量 | 约0.9万件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办理证件合格率 | 办理证件合格率 | 》95% | 参照计划标准 | ≥95%得满分100分,60%—95%得80分,小于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作效率 | 业务效率 | 提高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人口大队正常运行机制 | 建立人口大队正常运行机制 | 中长期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4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完成刑事案件价格鉴定任务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 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14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 标 |
数量指标 | 认定案件数量 | 认定案件数量 | 》1000件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质量指标 | 认定程序合规率 | 认定程序合规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100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损失 | 经济损失 | 降低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作效率 | 业务效率 | 提高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鉴定机制健全性 | 鉴定机制 | 健全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武警中队业务费及配套建设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保障武警中队正常运转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 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武警中队经费 | 需要经费 | 20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出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看押犯人数量 |
看押犯人数量 | 约600余人 | 参照历史标准 | ≥600人得满分100分,360—600人得80分,<36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看押合格率 |
犯人看押合格率 | ≥95% | 参照历史标准 | ≥95%得满分100分,57%—95%得80分,<57%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犯罪率 |
犯罪活动 | 下降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指标2:武警中队业务效率 |
业务效率 | 提高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建立武警中队正常运转机制 |
建立武警中队正常运转机制 | 中长期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刑侦大队 |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39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39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物证保管室、电子物证实验室,设立专门人像比对实验室、综合实验室等功能区间齐备的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项目成本 | 239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 | 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 | 一批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质量指标 | 设备完好率 | 设备完好率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60%—90%得80分,小于8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设备到位率 | 设备到位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100%到位得满分100分,60%—100%得80分,小于80%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破案率 | 提高破案率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破案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提升破案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智慧公安建设-天网二期改造及人脸识别监控项目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指挥中心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5.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标清治安监控高清改造,标清治安监控卡口高清改造,人脸识别新建,后台数据中心扩容,项目运维服务。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 成 本 指 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项目成本 | 180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高清改造 | 高清改造 | 284路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治安卡口改造 | 治安卡口改造 | 8套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人脸识别新建 | 人脸识别新建 | 150路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质量指标 | 设备完好率 | 设备完好率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60%—90%得80分,小于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重点人员管控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提高重点人员管控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破案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破案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智慧公安建设-智慧“天网”项目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指挥中心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7.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835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35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即墨区智慧天网项目是以53336总体布局为引领,以提升全区感知前端智能化解析应用能力水平为目标,统筹构建云、边、端融合的解析计算和调度应用,在实理人脸、车辆全量实时解析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视频监控为主的感知前端智能解析。同时,整合社区前端基础数据,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智慧社区物联感知与创新应用体系,打造“基层警务、社区安防、便民服务、智慧物管”四位一体的智慧安防社区新模式,实现“防控立体化、服务精细化”。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项目成本 | ≤1835万元 | 参照合同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人像抓拍机2、结构化摄像机3、高清视频监控4、AR高点监控 5、激光船舶识别摄像机6、超级卡口7、微卡口8、一体化采集设备9、技侦数据4G热点10、WIFI探针 | 安装设备数量 | 1、1100套2、329套3、1619套4、10套5、74套6、43套7、926套8、20套9、80套10、10套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质量指标 | 设备完好率 | 设备完好率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60%—90%得80分,小于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重点人员管控率 | 重点人员管控率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研判、管控、打击破案能力 | 提升研判、管控、打击破案能力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智慧公安建设-智慧视频云平台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指挥中心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30.12.2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668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68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实现视频监控全高清、全联网,重点部位全覆盖,不断提升治安防控和打击破案的水平。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项目成本 | 1668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前端感知设备 | 前端感知设备 | 一批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质量指标 | 设备完好率 | 设备完好率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60%—90%得80分,小于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违法犯罪下降率 | 违法犯罪下降率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命案侦破率 | 命案侦破率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破案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破案率和社会治安稳定率 | ≥10%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项目名称 | 居住证工本费 | ||||||
| 主管部门 | 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项目单位 | 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6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6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加强2023年流动人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46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流动人口 | 2023年预计30万流动人口 | 30万 | 参照计划标准 | ≥30万得满分100分,17—30万得80分,<10万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居住证达标率 | 居住证达标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100%得满分100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管理人员覆盖率 | 管理人员覆盖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保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 | 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稳定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 | 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稳定 | 长期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小于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项目名称 | 暂住办暂住人口专管员工资 | ||||||
| 主管部门 | 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项目单位 | 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41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41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保障暂住人口专管员工资、保险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441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工资人数 | 暂住人口专管员编制190名 | 190名 | 参照计划标准 | 140-190人得满分100分,80-140人得80分,80人以下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员利用率 | 人员利用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保障暂住人口专管员工资保险 | 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提高暂住人口专管员工作积极性 | 长期提高暂住人口专管员工作积极性 | 长期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小于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项目名称 | 暂住人口专职管理员工资性支出 | ||||||
| 主管部门 | 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项目单位 | 即墨区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74.18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74.18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保障暂住人口专管员工资、保险 目标2: 目标3: ......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874.18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人数 | 暂住人口专管员编制190名 | 190名 | 参照计划标准 | 140-190人得满分100分,80-140人得80分,80人以下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成本指标 | 所需金额 | 项目预算资金 | 874.18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员利用率 | 人员利用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保障全区的暂住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 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员考核机制健全性 | 长期提高暂住人口专管员工作积极性 | 长期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小于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名称 | 办案费用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保障公安部门办案任务顺利完成,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目标2: 目标3: ......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项目预算成本 | 600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治安案件 | 查处各类案件 | ≥200起 | 参照计划标准 | ≥200起得满分100分,100—200得80分,小于100不得分。 | |
| 打击处理人员 | 打击处理人员 | ≥500人次 | 参照计划标准 | ≥500人次得满分100分,100—500得80分,小于100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案件侦破率 | 案件侦破率 | ≥80% | 参照计划标准 | 80%-100%得满分100分,50%—80%得80分,小于5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 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 长期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 长期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小于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名称 | 养犬管理服务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保障养犬信息登记、文明养犬宣传、管理服务等相关支出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项目预算成本 | 8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犬只登记 | 犬只登记数量 | 200只 | 参照计划标准 | 50-200只得满分100分,10-50只得80分,少于10只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登记犬只管理率 | 登记犬只管理率 | ≥80% | 参照计划标准 | 80%-100%得满分100分,50%—80%得80分,小于5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
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公共秩序。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时效 | 减少违法养犬行为,鼓励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 | 长期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小于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名称 | 政府批准特勤工资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29.84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29.84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保障协勤人员工资性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项目预算成本 | 229.84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协勤聘请人数 | 编制656名 | 656人 |
参照历史标准 | 450—656人得满分100分,250-450人得80分,<25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100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协勤人员利用率 | 协勤人员利用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保障全区的安全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 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协勤人员考核机制健全性 | 长期提高协勤人员工作积极性 | 健全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协勤人员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小于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名称 | 治安协勤人员工资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18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18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保障协勤人员工资性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项目预算成本 | 4180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协勤聘请人数 | 编制656名 | 656人 |
参照历史标准 | 450—656人得满分100分,250-450人得80分,<250人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资金及时支付率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100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协勤人员利用率 | 协勤人员利用率 | 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保障全区的安全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 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保险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协勤人员考核机制健全性 | 长期提高协勤人员工作积极性 | 健全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协勤人员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小于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名称 | 办案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01.0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727 | |||||
| 其中:财政资金 | 727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在本年度中,交警执法办案过程中需要的开支,办案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支出费用和执勤过程中的正常支出,特别包括特殊的案件办理鉴定以及执勤办案的执法装备购置,还包括制服的采购,防疫设备的补充以及出现的特殊事项,执法文书的流转和使用等,保证正常的执法办案的运转和进行。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办案费用 | 办案费用 | 727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相关案件和纠正违法数量 | 办理相关案件和纠正违法数量 | 约18000起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办理相关案件合法合规性 | 办理相关案件合法合规性 | 合法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确保道路顺畅,保障全区的经济发展 | 保障全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拥堵和快速处置交通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 | 建立交警道路交通疏导等执法工作机制 | 健全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更好的为交通参与者服务,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名称 | 辅警工资性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01.0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939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939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保障公安交警、治安、暂住人口辅警工资性经费,包含基本工资,保险和年工以及相关增资等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单个辅警人员成本 | 项目预算资金 | 67254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辅警聘请人数437名 | 发放工资人数为437人 | 437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质量指标 | 辅警人员全部按照标准符合率 | 辅警人员全部按照标准符合率 | 符合率为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100%得满分100分,60%—100%得80分,小于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辅警人员利用率 | 全部安排在岗 | 辅警利用率为100%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全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和其他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 保障全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 有效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辅警人员考核机制健全性 | 建立交警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员正常执法工作机制 | 健全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辅警满意度 | 辅警满意度 | ≥90% | 参照计划标准 | ≥90%得满分100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名称 | 交警交通设施运行相关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01.0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64 | |||||
| 其中:财政资金 | 964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目标 | 本年度,按照实际的工作进度和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清障和停车服务,检验鉴定,智能运维等与交通安全管理和设备运行相关的项目。及时快速恢复交通,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清障车辆及时到位,保障道路的安全和整洁,对提升城市的形象也有一定的作用。同时及时的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事故的检验鉴定,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本年度,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等的清障工作和停车工作,检验鉴定工作,运维项目等有关工作,要加强管理,根据事故和办案的要求,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逐步提高服务。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单个事故痕迹和车辆检测、停放清障等的成本 | 项目预算资金 | 清障停车成本260元,检验鉴定成本3000,检车成本220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事故车辆清障、停车数量、检验鉴定的数量等数量 | 停车的数量,清障的数量检验鉴定和运维的数量根据工作实际约定在一个上限范围 | 停放12000辆,检验鉴定1000起,检验车辆1500辆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和行业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比例得分 | |
| 质量指标 | 按照四类停车厂的停放要求,按照司法鉴定的收费要求,设备运营需要等 | 按照停车场、鉴定、运维等的要求和招标的要求进行质量的检查 | 100%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行业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12个月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行业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二次事故发生率 | 小于5%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和行业标准 | 达成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恢复交通速度,检验进度和设备运行维护的响应速度等 | 提升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行业标准 | 达成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清障车辆、检验鉴定和运行维护等管理机制 | 健全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行业标准 | 达成指标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更好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 ≥80%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行业标准 | ≥80%得满分;48%-80%得80分;<48%不得分。 | |
| 附件1: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 (2023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名称 | 即墨区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2023.7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目标1:完善信号控制系统,提高路口通行效率,保障路口行人、行车安全 目标2:推进建设高清非现场执法系统,规范驾驶行为,改善交通秩序; 目标3:完善路口视频监控覆盖,及时掌握交通路况; 目标4:加强平面交叉口的渠化设计,提高路口通行能力,提升交通安全性; 目标5:完善交通标志,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目标6:扩容中心存储设备,保证视频、图片数据正常存储和视频正常接入。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3年即墨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总成本 | 2023年即墨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总成本 | 1000万元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的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交通信号灯数量 | 新建交通信号灯路口数量 | 17个 | 参照历史标准 | ≥17得满分,11-17个得80分,<11个不得分 | |
| 优化交通信号灯数量 | 优化交通信号灯路口数量 | 16个 | 参照历史标准 | 满足得满分,不满足不得分 | |||
| 新建闯红灯电子警察数量 | 新建闯红灯电子警察路口数量 | 17个 | 参照历史标准 | ≥17得满分,11-17个得80分,<11个不得分 | |||
| 新建视频监控数量 | 新建视频监控路口数量 | 8个 | 参照历史标准 | ≥8得满分,5-8个得80分,<5个不得分 | |||
| 新建条形屏数量 | 新建条形屏路口数量 | 5个 | 参照历史标准 | ≥5得满分,3-5个得80分,<3个不得分 | |||
| 路口渠化数量 | 渠化路口数量 | 17个 | 参照历史标准 | ≥8得满分,5-8个得80分,<5个不得分 |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时效指标 | 实施期限 | 2023年度 | 7个月 | 参照历史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的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降事故、保畅通、提车速 | 项目建设点位事故数降低率 | ≥80% | 参照历史标准 | ≥80%得满分,48-80%得80分,<48%不得分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 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 ≥80% | 参照历史标准 | ≥80%得满分,48-80%得80分,<48%不得分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 建立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 100% | 参照历史标准 | ≥100%得满分,60-100%得80分,<60%不得分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参照历史标准 | ≥90%得满分,54-90%得80分,<54%不得分 | |
| 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 |||||||
| (2023 年度) | |||||||
| 填报单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
| 项目名称 | 智慧安防项目 | ||||||
| 主管部门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 项目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指挥中心 |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实施期 | 2023.1.1-2023.12.31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0 | ||||||
| 其他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 | 智慧安防村庄奖补资金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确定依据 | 评(扣)分标准 |
| 成 本 指 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所需资金 | 项目成本 | 110万元 | 参照计划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无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无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奖补村庄个数 | 71个 | 奖补村庄个数 | 根据验收结果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质量指标 | 设备合格率 | 100% | 设备合格率 | 根据行业标准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间 | 12个月 | 资金拨付时间 | 根据历史数据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成本指标 | 奖补金额 | 110万元 | 奖补金额 | 根据验收结果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村庄治安稳定率 | ≥95% | 村庄治安稳定率 | 根据历史数据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95%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根据历史数据 | 年度内完成指标值得满分,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按80%比例确定分值,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按60%比例确定分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