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部门名称 |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 |||
| 部门职责 |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包括: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指导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报备、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办理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区政府以及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办理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区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务。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协调解决部门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和优化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招才引智相关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预算情况 | 其他情况 | |||
| 部门整体预算总额(万元) | 2546.57 | 下属单位个数 | 1 | |
| 1.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2546.57 |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数 | 9 | |
| (2)单位资金 | 0.00 | 年末编制人数 | ||
| 2.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975.57 | 年末在职人数 | ||
| 其中:三公经费 | 11.20 | |||
| (2)项目支出 | 571.0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坚持把统筹全面依法治区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统领。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执法监督约束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任务。发挥惠企法律服务团队职能优势,推动律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针对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法律咨询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发展。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高位谋划“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浓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氛围。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对接、工作互动、资源共享,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不断延伸社区矫正监管触角。巩固深化前期心理矫治工作成果,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持续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公证、诉讼的有机衔接,形成矛盾纠纷的化解闭环。 | |||
| 绩效指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解释 |
| 职责履行 | 基本职责 | 援助案件办理量 | ≥1500件 | |
| 公证员便民服务办件量 | ≥2000件 | |||
| 普法宣传数量 | ≥30次 | |||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人民调解数量 | ≥2000起 | ||
| 向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咨询时长 | ≥900小时 | |||
| 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人数 | ≥700人 | |||
| 履职效能 | 行政效能指标 | 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听率 | 10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落实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待遇 | 100% | ||
| 提高全年经费执行执行率 | 100% | |||
| 实现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率 | ≥90% | |||
| 有责投诉率 | 较往年降低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 中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填表人:王志超 | 联系电话:0532-88571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