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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即墨市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9月21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单存浩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在即墨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我们报告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现在,我市2015年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市级决算,请予以审议。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财税部门积极贯彻中央、省、青岛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历次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有力的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3.05亿元,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1.5%。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93.43亿元,支出93.43亿元,收支平衡。
(一)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23.86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税收收入实现的地方财力中,契税全部属于市级,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部属于镇级,其他税收市、镇两级实行五五分成),其中增值税完成2.46亿元(地方留成50%部分,下同),增长10.9%;营业税完成6.19亿元,增长9.9%;企业所得税完成1.63亿元,增长14.2%;其他税收完成13.58亿元,增长23.6%。
——非税收入完成17.83亿元。
——各项体制结算收入4.41亿元。
加上以前年度结转财力0.72亿元,2015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共46.82亿元。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6.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亿元;医疗卫生支出4.9亿元;教育支出22.79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87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36亿元;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支出1.68亿元;科技和文化事业支出0.76亿元;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粮油物资等事务支出3.2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4.8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2.1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2.1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等完成0.5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6.71亿元,当年可用51.52亿元。支出完成50.0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9.38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39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等0.21亿元,上缴上级4.74亿元,根据上级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33亿元(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亿元,统筹用于安排下年公共预算支出)。2015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47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91亿元,加上滚存结余21.99亿元后,可供使用的资金共计45.9亿元,当年支出19.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49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上级加大国有资本预算统筹力度的精神,2015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上级专项补助收支情况
2015年,上级下达我市专项补助收入16.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补助14.59亿元,主要包括:农林水事务6.6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2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71亿元,住房保障1.34亿元,教育事业0.55亿元,节能环保0.35亿元,一般公共服务0.3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3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9亿元,城乡社区事务0.5亿元,公共安全等其他专项补助0.74亿元;基金预算专项补助2.19亿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事务1.6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13亿元,彩票公益金等其他基金补助0.42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上级补助收入10.55亿元,全年共可使用27.33亿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教育事业等专项支出22.5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4.77亿元。
另外,2015年,积极争取青岛市为我市代发政府置换债券4.6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3亿元、专项债券3.6亿元,期限分别为5年、7年,年利率为3.71%、3.99%,全部用于置换我市政府存量债务。
六、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4亿元,支出完成4.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3亿元,支出完成2.23亿元。
2015年决算总体情况显示,各项财政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初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汇报的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吻合。
名 词 解 释
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了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政府性基金年末累计结转规模不得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超出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②预备费: 是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增加预算支出的,应当先动支预备费。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③PPP投资模式:PPP投资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按约定规则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文件规定,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④地方政府债券:《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其中,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