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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单位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5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5年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拟订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和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五)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
(七)负责中医药工作。贯彻执行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有关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动中西医结合。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九)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十)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拟订保健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学科、人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推动卫生健康科研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调查统计工作。
(十四)承担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要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健康即墨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强化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监督,加强对全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区公共卫生防护网。
1.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实现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2.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4.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全民健康。
(十七)与其他单位的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织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区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
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
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单位应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
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3)区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
(4)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推动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
3.关于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单位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单位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牵头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生态环境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做好相应工作。
6.区行政审批局和审批服务事项划出单位应当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区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牵头协调与其他审批单位、监管单位、执法机构的关系,研究解决现场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审批服务事项划出单位要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审批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进行监督,依法确定和调整行政审批实施所需的审批条件、技术标准等审批规范,明确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的要求、规则和限制性规定等,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单位要加强衔接配合,决不允许推卸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健康局共设置8个职能科室。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值班管理、档案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招才引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健康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规划发展和政策法规科(挂区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及基本设施建设,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参与拟订完善卫生健康和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卫生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及各类卫生村镇创建和巩固工作,组织开展控制吸烟等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爱国卫生月等活动。
(五)医政药政科(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负责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监督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医疗卫生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协调处理医疗纠纷。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全省基本药物使用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组织开展医学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工作,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负责中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业务开展。
(六)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管和预防接种监管。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组织对急性职业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区疾病预防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监测和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协调有关单位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指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做好流动人口生育政策落实。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收集核对违法生育信息。协调做好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八)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均为90994.2万元,其中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乡镇卫生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2025年收入预算为909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0994.2万元,占100%。
2025年支出合计909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0.92万元,占5.01%;项目支出86433.28万元,占94.99%。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0994.2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489.82万元,增长149.2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金额。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85.5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5018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情况调整预算金额。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385.5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5018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情况调整预算金额。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8.02万元,占0.69%;卫生健康支出84414.66万元,占98.8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82.82万元,占0.45%。具体情况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92.01万元,比上年增长5.6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保险基数正常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96.01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保险基数正常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45.55万元,比上年增加51.5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正常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8.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其他运转类项目调整预算金额。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590.77万元,比上年增加328.9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部分项目调整在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支出10518万元,比上年增加96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34170万元,较上年增加285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6061.64万元,较上年增加17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14292.8万元,比上年增加609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177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上级资金,上年度没有本项目。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1186万元,比上年增加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15632.90万元,比上年增加447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奖扶特扶补助人数增多。
1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事务(项)支出140万元,比上年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上级资金项目。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450.9万元,主要是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382.82万元,比上年增加44.33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608.7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304.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608.7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304.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4560.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5.92万元,公用经费165万元。按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等。
(七)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5万元,比2024年减少6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7.5万元,为本年度车辆报废3辆,剩余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37.47万元,为本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2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等。政府采购货物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8.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39个,预算资金8643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6433.28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基础上,9元部分用于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免费基本避孕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工程、生殖健康查体、生活饮用水抽检、孕妇产前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高危孕妇免费基因检测和产前诊断、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儿童口腔疾病基本预防、60岁以上低保老人免费安装义齿、新婚女性脊髓型肌肉萎缩症(SMA)免费筛查以及适龄女孩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立项依据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控制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经济成本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100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成本8231.8万元。数量指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6种,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次数≥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的次数≥1次/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的次数=1次/2月,设置和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1次/2月,建证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新生儿访视率≥9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操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早孕建册率≥90%,孕产妇产后访视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达到11.65万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达到4.64万人,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叶酸服用率≥90%,叶酸依从率≥70%,“两癌”检查覆盖率≥90%,孕前优生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5%,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100%,全市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8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90%,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质量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4%,地方病防治完成率≥95%,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95%,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90%,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80%,妇女“两癌”筛查阳性人员的随访率≥90%,目标人群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90%,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95%,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时效指标:年内完成指标100%。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10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00%,提高孕前优生意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100%。可持续影响指标:职业病例报告数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100%,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100%,提高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100%,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9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调查满意度≥70%,目标人群增补叶酸满意度≥90%。
2.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专项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发放奖励扶助金。立项依据为《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鲁财教[2011]115号,无截止期)、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辅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财社[2022]27号)、青岛市卫生健康委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国土局《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体系的意见》(青卫政[2016]34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7933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2024年享受政策人数106058人,2025年预测新增奖扶对象13288人,减去预测2024年因死亡等原因退出人数1290人,2025年享受奖扶人数共计118056人,每人每年960元,共计11333.376万元(其中,中央负担30%部分3400万元,区级负担7933万元(含青岛定额补助711.36万元)。经济成本指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区级预算成本7933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960元/人/年。数量指标:农村奖扶人数118056人,预测新增及退出人数预测新增奖扶对象13288人,预测退出人数1290人。质量指标:奖励资金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3.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供特别扶助金。立项依据为《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鲁财教[2011]115号,无截止期)、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辅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财社[2022]27号)、青岛市卫生健康委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国土局《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体系的意见》(青卫政[2016]34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037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2025年预测享受政策人数3315人。死亡2114人、伤残1178人.并发症23人,按照死亡家庭每人990元/月,伤残家庭每人810元/月,三级并发症每人260元/月,全年共需资金3664万元,中央负担中央标准(590元/460元/260元)30%部分626万元,区级负担3037万元(含青岛定额补助80.44万元)。经济成本指标:计划生育家庭死亡扶助标准死亡家庭每人990元/月,计划生育家庭伤残扶助标准伤残家庭每人810元/月,计划生育家庭并发症扶助标准三级并发症每人260元/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预算总成本3037万元。数量指标:计划生育家庭死亡扶助人数2114人,计划生育家庭伤残扶助人数1178人,计划生育家庭并发症扶助人数23人。质量指标:奖励资金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4.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专项资金-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收养、再生育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对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收养、再生育、住院进行补助。立项依据为《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鲁财教[2011]115号,无截止期)、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辅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财社[2022]27号)、青岛市卫生健康委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国土局《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体系的意见》(青卫政[2016]34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2025年预计收养补助2户需1万元,再生育补助2户需6万元,根据近几年测算住院医疗费补助35万元,共需资金42万元。经济成本指标: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收养、再生育补助及住院医疗费补助预算总成本42万元,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收养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户,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再生育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0元/户,计划生育特别家庭住院医疗费补助成本35万元。数量指标: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收养户数2户,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再生育户数2户,计划生育特别家庭住院医疗费补助人数240人。质量指标:奖励资金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5.预防性体检费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等进行的健康检查。立项依据为《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政策的通知》(青卫财审字[2021]9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对即墨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等依法依规需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经济成本指标:预防性体检项目预算总成本200万元,预防性体检项目补助标准168元/人。数量指标:年内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即墨区从业人员数量50000人,免费健康体检检查项目5项。质量指标:符合条件从业人员覆盖率100%,检查报告有效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最大限度的方便体检对象体检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高群众消费环境安全性,维护社会稳定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人群满意度≥95%。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项目:该项目概况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规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商业保险多重保障后,剩余部分由财政经费给予补助。立项依据为《关于印发青岛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政发[2020]3号)、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21]9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对即墨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免费治疗,保证基本医疗康复需求,对符合免费救治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率达100%。经济成本指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救助总预算成本500万元,住院治疗总费用334万元,大病门诊总费用133万元,普通门诊总费用33万元。数量指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人次10000人次,补助专业机构数量1个。质量指标:符合救治条件患者的免费救治率100%,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促进社会稳定。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人群满意度≥95%。
7.育龄妇女合法生育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立项依据为《关于印发<青岛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3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91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预计2025年生育人数将达6500人,按照每名妇女补助500元的标准,需要补助资金325万元。对符合政策的住院分娩妇女,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切实减轻育龄群众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引导更多育龄妇女到有资质的助产机构住院分娩,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成本指标:育龄妇女合法生育住院分娩补助预算总成本191万元,符合政策育龄妇女分娩补助标准500元/人。数量指标:住院分娩妇女人数6500人,补助镇街数量17处。质量指标: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性100%,符合政策育龄妇女补助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稳定区域生育水平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该项目概况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的我区农村、城镇失业、无业和企业非农户口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费。立项依据为《即墨市城镇其他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年老奖励扶助实施办法》(即政办发[2016]47号,无截止期),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49.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2025年符合政策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100%。经济成本指标: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具有即墨区户口的失业、无业、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子女年满18周岁前每人每月享受6.5元奖励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具有即墨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子女未满18周岁前每人每月享受6.5元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预算总成本149.2万元。数量指标: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具有即墨区户口的失业、无业、企业独生子女父母3082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具有即墨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15657人。质量指标: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100%,符合政策申请补助人员全部落实100%。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社会效益指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维护独生子女父母合法权益,符合政策申请奖励补助全覆盖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稳定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人员满意≥90%。
9.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费项目:该项目概况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的我区农村、城镇失业、无业和企业非农户口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费。立项依据为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卫人口字[2023]1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2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预计2025年在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享受人数3500人,按照企业退休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估算需要补助资金420万元。对符合政策的奖扶对象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经济成本指标:在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1200元/人/年,在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预算总成本420万元。数量指标: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享受人数3500人,补助覆盖镇街数量17处。质量指标:扶助资金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社会效益指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1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对无用人单位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给予年老奖励扶助。立项依据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7月28日修订),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12.8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预计2025年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扶助金享受人数4300人,按照无用人单位每人每年960元,估算需要补助资金412.8万元。对符合政策的奖扶对象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经济成本指标: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960元/人/年,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扶助金预算总成本412.8万元。数量指标: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享受人数4300人,补助覆盖镇街数量17处。质量指标:扶助资金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社会效益指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11.惠民医疗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对签约糖尿病和高脂血症患者给予免费药物补助、对尿毒症透析患者按照参保类别给予定额补助、对户口在即墨区的白内障患者使用的人工晶体进行减免。立项依据为《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提供治疗部分慢性病基本药物的通知》(青卫农社字[2017]21号)、《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血缘深(肾)情”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即政办发[2019]51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即墨市“光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政发[2005]2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8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全区约4万糖尿病患者和3.7万高脂血症患者提供免费基本药物,对尿毒症透析患者按照参保类别给予定额补助,对户口在即墨区的白内障患者使用的人工晶体进行减免。经济成本指标:为全区4万名糖尿病患者提供免费基本药物,二甲双胍,9.24元/盒合计22万元;为全区3.7万名高脂血症患者提供免费基本药物,瑞舒伐他汀5.6元/盒合计13万元;血缘深情行动补助预算总成本200万元;光明行动补助资金45万元。数量指标:糖尿病患者40000人,高脂血症患者37000人,尿毒症透析患者人次60000人,五家定点医疗机构每年根据实际开展项目工作的白内障手术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应补尽补率100%,目标人群白内障术后视力恢复或提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经济效益指标: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100%。社会效益指标:保证目标人群享受到惠民政策,维护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100%。可持续影响指标:签约家庭医生慢性病患者管理规范性,服药率,疾病控制率不断提高≥90%,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目标人群白内障术后视力恢复或提升,维护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惠群众满意度≥80%。
12.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立项依据为《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13]1号,无截止期)、《关于印发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14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33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济成本指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预算总成本233万元,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补助标准10%。数量指标:药占比≤30%,药品收入增长幅度≤10%。质量指标: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执行率≥90%,符合政策的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药品供应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药品加成率(中药饮片除外)0%。可持续影响指标:政策资金保障率100%,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务人员满意度≥90%。
1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结核病医院在编人员保险及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贴补贴,以及结核病医院整体拆迁补偿。立项依据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14号)、《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13]1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014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经济成本指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经费预算总成本10140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经费测算社会保险费845万元/月。数量指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较上年提高≥90%,按病种付费的住院参保人员占总住院参保人员的比例较上年提高≥9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安检覆盖率≥75%,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85%。质量指标: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较上年降低≥90%,补助机构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较上年提高≥90%,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较上年降低≥90%。可持续影响指标: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较上年降低≥90%,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较上年提高≥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幅较上年降低≥90%,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增幅较上年降低≥90%。
14.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自2013年起,区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标准,按照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积金的80%核定;2019年起按照85%核定;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即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13]1号)要求,编制内人员的各项保险、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列入年度预算。立项依据为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卫计委、青岛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青卫农社字[2010]8号)、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即政办发[2010]1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947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稳步推进。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预算总成本3947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工资及公积金金额26597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人员保险金额7573.4万元。数量指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品种数占总药品品种数占比≥60%。质量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评价机构数比例≥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比例≥9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用”、“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80%。
15.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经费。立项依据为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卫计委、青岛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青卫农社字[2018]24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088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经济成本指标:在岗在编乡村医生补助标准16000元/人/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区级预算成本1088万元。数量指标:实施基药补助的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人数680人,补助各基层卫生院数量25处。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符合政策的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到位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村庄乡医覆盖率达到≥90%。可持续影响指标:切实降低药品价格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16.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对符合补助范围(青岛市户籍,建国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山东省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医工作满1年及以上;持有有效的乡医执业证明文件;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老年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立项依据为《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工作方案》(青卫农社字[2015]4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52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妥善解决老年乡医的生活补助问题,及时发放到位,消除其后顾之忧。经济成本指标: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区级预算成本1520万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人均经费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数量指标:补助老年乡医数量3262人次,每月发放补助金额126.6万。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符合政策的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提高老年乡医生活水平100%。社会效益指标:老年乡医覆盖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5%。
17.在职乡医保险补助项目:该项目概况为经依法注册登记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包括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不包括以下人员:返聘在村(居)卫生室执业人员;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派遣在村卫生室执业人员;未经过即墨区注册为乡村医生的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缴纳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给予全额补助;以我区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各按5%比例进行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立项依据为青岛市卫健委、青岛市财政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有关保障工作的通知》(青卫基层字[2021]2号)、即墨区卫健局、即墨区财政局等联合印发《即墨区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卫字[2021]31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81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为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经济成本指标:在职乡医保险补助预算总成本812万元,在职乡医保险补助人均经费14000/年/人。数量指标:补助乡医人数580人次,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各按5%比例进行缴纳0.05。质量指标:补贴对象达标率100%,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缴纳保险60%。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性100%。经济效益指标:减轻医院资金压力100%。社会效益指标:应补尽补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机制管理健全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0%
18.疾控中心、急救中心及信息中心搬迁费用(政府性基金)项目:该项目概况为疾控中心、急救中心及信息中心搬迁费用。立项依据为即财社督[2023]30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8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疾控中心、急救中心及信息中心搬迁费用,加快标准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经济成本指标:疾控中心、急救中心及信息中心搬迁费用预算总成本38万元,日常运营补助成本38万元。数量指标:补助单位数量≥2处,搬迁单位数量≥2处。质量指标:补助及时性100%,标准化建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年限2025年。社会效益指标:加快标准化建设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高公众满意度≥90%。
19.以前年度结转项目-公立医院建设及设备补助(政府性基金)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对公立医院医院建设及设备购置给一定年限予补助。立项依据为《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13]1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70.7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为了提高居民就医环境,减轻医院基建资金压力,提高医院医疗水平,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经济成本指标:CT补助金额155.7万元,三年规划行动补助金额115万元。数量指标:补助的公立医院数量≥1处,补助设备项目个数≥4项。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符合政策的覆盖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提高职工满意度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0.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65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经济成本指标:人均补助经费≥100元。数量指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11.65万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4.64万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质量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4%,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较上年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上年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调查满意度≥70%。
21.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31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稳步推进。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预算总成本331万元。数量指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品种数占总药品品种数占比≥60%。质量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评价机构数比例≥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比例≥9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医共体建设符合“紧密型”、“控费用”、“同质化”、“促分工”发展方向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80%。
22.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79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增加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充分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在服务群众、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为推进健康青岛建设作出贡献。及时足额发放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经济成本指标: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成本179万元。数量指标:符合发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乡村医生人数≥680人,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药物制度补助每月增加补助资金500元/月。质量指标: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药物制度补助对象政策符合率100%,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药物制度补助覆盖率100%。时效指标: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社会效益指标:乡村医生村卫生室药物制度补助覆盖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5%。
23.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发放奖励扶助金,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90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发放奖励扶助金。符合政策并申请人员,60周岁起每人每月80元奖励。经济成本指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成本2902万元。数量指标:农村奖扶人数118056人,预测新增奖扶对象13288人,预测退出人数1290人。质量指标:奖励资金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24.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供特别扶助金。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574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2025年预测享受政策人数3315人。死亡2114人、伤残1178人.并发症23人,按照死亡家庭每人990元/月,伤残家庭每人810元/月,三级并发症每人260元/月,全年共需资金3664万元,中央负担中央标准(590元/460元/260元)30%部分626万元,区级负担3037万元(含青岛定额补助80.44万元)。经济成本指标:计划生育家庭死亡扶助标准死亡家庭每人990元/月,计划生育家庭伤残扶助标准伤残家庭每人810元/月,计划生育家庭并发症扶助标准三级并发症每人260元/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预算总成本3037万元。数量指标:计划生育家庭死亡扶助人数2114人,计划生育家庭伤残扶助人数1178人,计划生育家庭并发症扶助人数23人。质量指标:奖励资金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扶助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25.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重大传染病防控(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做好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相关工作。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77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提高居民对于重大传染病危害的认识,提高防控意识,保障居民的身心健康。经济成本指标: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总成本177万元。数量指标: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任务100%,肿瘤新发病例报告发病率100%,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完成率100%,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肺结核患者任务完成率≥85%,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8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任务完成率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9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艾滋病毒用药率≥95%,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98%。质量指标: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100%,艾滋病高危人群检测比例100%,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80%,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60%。社会效益指标:有所提升参加省级以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可有效证实实验室检测;有效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及生活质量。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6.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37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经济成本指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经费预算总成本137万元。数量指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较上年提高≥90%,按病种付费的住院参保人员占总住院参保人员的比例较上年提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安检覆盖率≥75%,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85%。质量指标: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较上年降低,补助机构达标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较上年提高,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较上年降低。可持续影响指标: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较上年降低,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较上年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幅较上年降低,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增幅较上年降低。
27.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青财社指[2024]86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打造成为区域中医医疗副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中医药服务。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6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优势特色更加突出、人才队伍建设更趋合理、科研创新能力有所提高,打造成为区域中医医疗副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中医药服务。经济成本指标:青岛市区域中医医疗副中心1个100万元。数量指标: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100%。质量指标:创新中医药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能力,门诊量和出院人次逐年增加,强化急诊科和针灸科建设;建成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中心;加强中医药人员标准化配备,提高中医执业医师占比;提升中医医疗预防、医疗和保健服务;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社会效益指标:为病人提供更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就医满意度≥90%。
28.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409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经济成本指标:人均补助经费≥100元。数量指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11.65万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4.64万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质量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4%,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较上年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上年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调查满意度≥70%。
29.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2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经济成本指标:在岗在编乡村医生补助标准16000元/人/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区级预算成本322万元。数量指标:实施基药补助的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人数680人,补助各基层卫生院数量25处。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达标率100%,符合政策的覆盖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到位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村庄乡医覆盖率达到≥90%。可持续影响指标:切实降低药品价格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医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30.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中医发展(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2025年,建成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城市,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上新台阶,中医药人才发展创新高度,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业态,中医药文化传播出新亮点,中医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创新辉煌,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青岛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上新台阶,中医药人才发展创新高度,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业态,中医药文化传播出新亮点,中医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创新辉煌,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青岛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经济成本指标: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元)300元,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元)14500元,公立中医医院总费用中管理费用所占比例(%)≥7%。数量指标: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73,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人)≥0.35,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比例(%)100%。质量指标: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含,下同)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占同类医院的比例(%)100%,达到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占同类机构的比例(%)≥50%,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医务人员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的比例(%)100%,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执业(助理)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所占比例(%)≥60%,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执(助理)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所占比例(%≥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所占比例(%)≥25%,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处方总数中中药饮片处方所占比例(%)≥50%,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收入中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所占比例(%)≥15%,智慧共享中药房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占同类机构的比例(%)≥30%,参与检查结果互认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占同类医院的比例(%)100%。经济效益指标:规范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公立中医医院占全部公立中医医院的比例(%)100%。社会效益指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总诊疗量中中医医院诊疗量所占比例(%)≥2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中中医诊疗量所占比例(%)≥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满意度(%)≥90%。
31.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岛城基层名医(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咨询、专业领域基层技术指南、规范制定和培训教材编写、主动承办基层卫生专项培训工作、全科(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人才培训教学、科研、区域性调研、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宣传。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3.44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咨询、专业领域基层技术指南、规范制定和培训教材编写等工作;推动所在机构主动承办基层卫生专项培训基地工作;全科(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开展基层人才培训教学、科研等工作;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区域性调研、评价、交流等活动;配合做好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宣传,引导医学毕业生主动到基层工作。经济成本指标:岛城基层名医每月补助资金800元/月,岛城基层名医补助在各区市的覆盖率100%。数量指标:按程序评选的岛城基层名医人数20人,每届岛城基层名医管理时限4年。质量指标:岛城基层名医补助对象政策符合率100%,岛城基层名医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90%。时效指标:拨付岛城基层名医补助资金到位及发放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岛城基层名医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90%。
32.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托育机构和托育家庭补助(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托育机构和托育家庭补助,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6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我市“十四五”时期每千人口托位数4.6的目标,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经济成本指标:托育机构和托育家庭补助成本162万元。数量指标:备案托育机构数38个,全区托位数2144个。质量指标:申报材料存档率100%,备案机构占比48%。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性100%。社会效益指标:每千人口托位数大于等于4.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托育机构满意度≥85%。
33.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计划生育公益金(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创建“关爱、亲情、和谐”的“生育关怀”服务品牌,引导全社会树立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关爱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人文环境和舆论氛围。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0.9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措施,不断强化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经济成本指标:子女死亡救助金发放标准3000元/人,子女大病救助金发放标准3000元/人,计生主任救助金发放标准3000元/人。数量指标:救助子女死亡、大病及计生主任人数3人。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救助资金到位率100%。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人群走访慰问满意度有所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人群满意度有所提高。
34.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重点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2025年将继续培养资助市医疗卫生攀峰学科项目12个,市临床重点专科项目60个,市医疗卫生科研项目225个,市医疗卫生优秀医学人才150人(包含优秀学科带头人60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90人)。即墨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4人。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重点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经济成本指标:重点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8万元。数量指标:优秀青年医学人才4人。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年度目标情况≤11月底。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满意程度≥90%。
35.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卫生支农(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支援医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查房、会诊、手术示教、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等工作,联合支援医院协助受援医院完成“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社区医院和县域医疗次中心达标建设,积极参与卫生院医疗、护理和医技相关制度设立和日常管理,提供一般疾病的诊疗服务,并参与受援医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8.23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帮助受援医院提高医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能力。按照“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要求,提升镇街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等。经济成本指标:卫生支农人员每人每月补助资金800元/月/人,卫生支农人员补助资金发放时间12个月/人。数量指标:卫生支农人员实际到位率≥90%,卫生支农人员各区市农村覆盖率≥80%。质量指标:卫生支农人员开展临床带教次数≥1次/周/人,卫生支农人员门诊及病房查房次数≥2次/周/人。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卫生支农人员各区市农村覆盖率≥8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90%。
36.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结核病防治(青财社指[2024]87号)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完成基层工作督导、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等工作。立项依据为青财社指[2024]87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实现全市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下降到26/10万以下。活动性肺结核病治疗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业务培训等工作,规范治疗,提高人民群众结核病成功治疗率。经济成本指标:开展结核病相关培训班每人每天的平均费用≤450元/天/人。数量指标:门诊患者减免费用=3,住院患者减免费用=677。质量指标:治疗前后诊断准确率≥90%,药品质量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间进度2025年12月前。经济效益指标: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30%。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临床医学水平和卫生保障能力。生态效益指标: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可持续影响指标: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住院患者满意度>90%。
37.其他运转类-计生妇幼业务经费项目:该项目概况为实施计划生育宣传、并发症管理、妇幼保健管理。立项依据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印发《即墨市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2.65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计划生育宣传、并发症管理、妇幼保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济成本指标:计生妇幼业务区级预算补助总成本12.65万元。数量指标:专项业务数量3项,补助实施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不够三级标准的手术并发症感染数24名。质量指标:托育机构督导及保育等专家讲课10人次,妇幼项目专业人员培训一年4次。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社会效益指标:业务得到有效保障,维持社会稳定≥90%。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减轻目标人群经济负担≥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5%。
38.其他运转类-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非税收入安排)项目:该项目概况为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非税收入安排),立项依据为《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285号),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52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2025年预计接种量16万支,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2元/剂次,预计收取352万元,建议安排352万元。经济成本指标: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区级预算补助成本352万,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标准22元/剂次。数量指标:接种二类疫苗数量16万支,实施接种业务医院数量25处。质量指标:疫苗接种完成质量≥99%,资金及时拨付到位100%。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社会效益指标:切实提升群众就医水平100%。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39.其他运转类-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项目:该项目概况为精神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麻风病防治经费,立项依据为《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麻风病防治条例》,实施主体是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实施周期2025年度,年度预算安排39.56万元。绩效目标和指标:疾病预防控制效果显著。经济成本指标: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总成本39.56万元,精神病防治经费16万元、病媒生物防治16万元、麻风病防治7.56万元。数量指标:管理麻风病人数量74人,走访管理确诊精神病患者4次,一年专项业务数量3项。质量指标:综合医院、基层卫生院及乡村医生防治水平有效提升100%,专项业务完成达标率100%。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社会效益指标:专项业务保障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疾病预防控制效果显著,有效维护社会稳定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人员满意度≥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002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02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1004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1007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017中医药事务(款,反映中医药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10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