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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2-12

2025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单位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单位预算表

一、2025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5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5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5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5单位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5单位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主要职责是:承担服务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负责提供与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负责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工作。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双向转诊服务。承担服务范围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

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编制72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服务常住人口4.32万人,辖区内47个行政村,下设27个村卫生室。卫生院设置科室: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5单位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均为2946.78万元,其中单位收入是指事业收入;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支出。

2025年收入预算为294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占 0%。

2025年支出合计294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 2946.78万元,占100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七)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23.52万元,其中:单位资金23.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 1个,预算资金294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其他运转类-普东卫生院事业支出:

项目概况: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保障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门急诊人次达到8万人次,住院人次达到700人次以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服务人次达到4.47万人次以上等。

立项依据:《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办字[2021]40号)。

实施主体: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

实施周期2025.01.01-2025.12.31.

年度预算安排:2946.78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保障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门急诊人次达到8万人次,住院人次达到800人次以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服务人次达到4.47万人次以上。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总成本2946.78万元;数量指标:门急诊人次8万人次、出院人数≥800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4.47万人次;质量指标: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制10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00%、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75%、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7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补助≥78%;时效指标:实施期限12个月;经济效益指标无;社会效益指标100%:有效的提高群众的医疗意识;生态效益指标无;可持续影响指标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02乡镇卫生院(项,反映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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