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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统一管理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审批取水许可证,拟定全区和跨区域(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三) 拟定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监督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协同有关部门监测河道水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四) 编制区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区供水规划和原水水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水利基本建设、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和城乡供排水工作;监督、管理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
(五) 负责编制区水利区划和中小河道流域的治理规划,组织指导河道、水库及河口滩涂、海堤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镇)的重点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统一管理。
(六) 统一管理区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承担水利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负责水利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的编制报批和施工指导;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的技术规程、规范;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七)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八) 承办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 内设机构:区水利局共设置5个科室: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水政和水资源管理科 (加挂水政监察大队牌子)、发展规划科(挂市场配置促进科牌子)、工程建设管理科(挂水利安全监督管理牌子)。
(二)所属单位及职责
所属事业单位有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区水资源综合管理中心、区重点水库管护中心、区大沽河管护中心、机井队(挂市抗旱服务队、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牌子)、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水利局本级(包括水利局机关、大沽河管护中心和重点水库管护中心)
2、即墨区水资源综合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五、2019年青岛市即墨区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2019年青岛市即墨区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2019年青岛市即墨区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2019年青岛市即墨区水利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26227.06万元,支出总计26227.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8.02万元,增长77.94%。主要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2622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7.0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2622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75.08万元,占17.06%;项目支出21751.98万元,占82.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54.1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8.02万元,增长77.94%。主要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622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90.23万元,占40.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636.83万元,占59.6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622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0.37万元,占2.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64万元,占4.91%;城乡社区(类)支出14635.81万元,占55.81%;农林水(类)支出9722.24万元,占37.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40.3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81.38万元,增长18.87%。主要是基本建设类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0.37万元;占5.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62万元,占2.72%;农林水(类)支出9722.24万元,占91.8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3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3.5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580.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拨入2018年综合考核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3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比例降低。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315.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支出压减。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主要反映水利系统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维修养护。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主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项目实施。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主要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099.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实施。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主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水质监测项目实施资金未完全拨付。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主要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防汛业务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投入。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水利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5.0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5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1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21.61万元(含局机关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23万元,占98.24%;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占1.76%。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都为0,本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7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数为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1.2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维护等经费支出。2019年度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度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共计接待4批次,4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15636.83万元,本年支出15636.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移民补助(项)。主要反映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移民扶持基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主要反映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移民扶持基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主要反映用于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移民扶持基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城乡建设支出基金。年初预算为12968万元,支出决算为598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南水北调调水水费实际支出数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基金。年初预算为294.93万元,支出决算为864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支付往年部分项目资金。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42万元,比2018年减少43.13万元,减少15.15%,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金额208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8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791.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1002.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3.14 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98.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3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公务用车7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即财绩效函〔2020〕1号)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所有的专项资金名称)开展了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A.调水经费项目专项资金涉及项目1个、资金95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的实施缓解供水短缺对我区工业生产生活的制约影响,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保障城区居民和工业用水,完成了年初绩效预算。
B.大沽河管护经费项目专项资金涉及项目1个、区财政资金305.44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的实施确保大沽河各项设施运行正常,保护即墨区三个乡镇11个村庄、32万人口、30万亩耕地以及胶济铁路、蓝烟铁路、济青高速、青银高速、乌威高速等设施安全,完成了年初绩效预算。
C.大沽河取水口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专项资金涉及项目1个、资金8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有效论证大沽河水源地在汛期向水库调水补充调水明渠和地下水的可行性,完成了年初绩效预算。
D.挪城泵站二期管道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涉及项目1个、资金73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挪城泵站向挪城水库的提水能力,保障了挪城水库充足的储备水源。
E.水质检测费用项目专项资金涉及项目1个、资金12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减少水污染突发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促进公众水资源保护意识,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保障饮水安全。
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情况。是否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中共即墨市委办公室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预决算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即办发〔2016〕16号)和每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开展工作通知相关要求,在评价工作完成后20日内,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区政府政务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水利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取治理与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联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其他水利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移民补助(项)。主要反映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三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主要反映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三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主要反映用于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