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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青岛市公安局即墨青岛市公安局即墨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分局的下级直属机构,负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负责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各类警卫任务;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机构设置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即墨分局的下级直属机构,内设综合科、政工科、行政装备财务科、交通安全宣传科、事故处理科、交通秩序科、车辆管理科、设施科等9个科室,下设鹤山路、岙兰路、文化路、龙山、蓝村、马山、段泊岚、温泉、省高新区、灵山、王村、店集、滨海、北站14个执勤中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5946.60万元,支出总计5946.6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414.93万元,下降19.22%。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及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560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600.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575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3.66万元,占98.46%;项目支出88.57万元,占1.5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5946.60万元,支出总计5946.6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414.93万元,下降19.22%。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及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594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11.78万元,占92.6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8.57万元,占1.4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6.25万元,占5.83%。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5946.6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63.22万元,占95.23%;城乡社区支出88.57万元,占1.4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0.14万元,下降3.75%。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5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5663.22万元;占99.9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37.79万元,支出决算为56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的人员实拨工资由分局统一发放。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8637.79万元,支出决算为56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的人员实拨工资由分局统一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3.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417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9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128.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8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56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0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累计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度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28.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2辆。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8.57万元,本年支出88.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电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加强了交通设施的定期维修维护减少了损耗。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02万元,比2018年增加350.93万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管理设备的购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金额296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7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20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778.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34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78.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21.0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即财绩效函〔2020〕1号)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所有的专项资金名称)开展了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1.专项资金涉及项目4个、资金2836.96万元。除了交通安全设施电费资金外,其他三项为往年资金结转,从评价情况看A.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城区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1350万元,完成了绩效目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并保障市民出行安全。B.交通安全设施电费资金100万元,决算资金为88.57万元,严格按照设备正常运转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保质保量的高效完成设备正常运转任务。C.2019年即墨区道路安全生命防护隐患治理工程资金719.5万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科学设置,保障严格按照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高效完成任务。D.2019年即墨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资金667.46万元,实施网络租赁、标线施划、信号、监控设备维修、护栏维修等运维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和市民出行安全。
(2)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情况。我们已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中共即墨市委办公室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预决算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即办发〔2016〕16号)和每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开展工作通知相关要求,在评价工作完成后20日内,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区政府政务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各类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