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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是隶属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下级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完成各类警卫任务;指导全市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承担指定区域内的治安巡逻工作。
机构设置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是隶属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下级机构,下设8个机构。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9年度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958.99万元,支出总计958.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5.87万元,增长17.9%。主要是新增205名辅警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95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9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95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9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8.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5.87万元,增长17.9%。主要是新增205名辅警费用。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95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8.99万元,占10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958.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类)支出958.99万元,占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9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87万元,增长17.9%。主要是新增205名辅警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958.99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3万元,支出决算为95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治安管理大队日常治安管理、辅警人员支出。年初预算为963万元,支出决算为95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5.18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2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被装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25.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9万元,占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资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5.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度公务接待无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81万元,比2018年增加160.3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新增205名辅警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金额5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3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23.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3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6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36.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各类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青岛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日常管理、辅警人员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