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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云海路118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58667002;电子邮箱:jmzhengdaiyun@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通济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群众需求和工作重点,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济新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限,以数据化、清单化方式推进主动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通过多渠道发布热点回应、工作动态、公文法规、民生保障、社会管理、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370余条。其中,在即墨政务网发布信息70条,在各级媒体发布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核心要求,以规范化、精细化、服务化为导向,构建“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体系,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一事一申请”原则,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及合理期限,全程做好指导释明。建立健全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对涉及第三方权益、属性认定模糊的复杂申请,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研判,精准界定公开范围,确保答复依据充分、合法合规。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照工作程序依法给予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为目标,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信息管理质效,为政务公开工作筑牢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权责明晰的工作体系,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坚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工作机制。由综合科牵头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及各类官方新媒体平台,及时更新发布辖区工作动态、便民利企政策等信息,为企业群众精准推送权威内容,打通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同时,强化线下公开阵地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定期更新宣传资料、优化展示载体,推动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公开服务便民化、高效化。

(五)监督保障

成立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由综合科牵头统筹协调,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应公开未公开”内容排查与涉敏信息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闭环整改,从严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违规公开、滞后公开问题。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提升,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4

0

0

7

0

1

0

0

1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通济新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视频等生动解读形式运用较少;二是公开精准性有待提升,针对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研判不够精准,部分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需持续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通济新区落实责任,积极整改。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民生保障、招商投资等领域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结合、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解读实效,确保政策易懂易会。二是提升公开精准度,梳理不同群体关注重点,推动公开信息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流程规范和答复撰写能力,建立健全工作自查自纠机制,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即墨区通济新区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通济新区严格对标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上级部署落地见效。牢固树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主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统筹部署、狠抓落实推进,常态化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保障整体工作有序开展。坚守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严谨”底线,严把内容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靠、符合实际。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法定要求,精准聚焦公开重点,全面强化内容公开实效。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管控等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筑牢工作根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持续充实公开内容、优化呈现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宣传阵地效能,全力打造阳光透明、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通济新区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深化政府开放日活动内涵,邀请群众代表、企业负责人走进职能部门,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实操体验等形式,直观了解政务运行流程,收集优化公开工作建议,切实提升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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