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关于符合通济街道第一批和第二批农民经济适用房剩余房源申报条件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9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关于通济街道第一批和第二批农民经济适用房剩余房源申购的通知》,经个人申请,村庄中心社区审查,并经自然资源、建设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项目建设)等部门审核,以下村民符合通济街道第批农民经济适用房(同济馨园剩余房源的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村民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即2026124日前)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0532-88595383

序号

姓名

村庄

申购条件

1

李沛轩

西北关

男孩满二十周岁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

2

孙裕栋

孙家庄头

男孩满二十周岁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

3

梁义增

小李村

有常住户口无住宅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

2026119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