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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区通济下泊片区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29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受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马山前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结合下泊片区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地块拆除后现状和未来规划,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和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体”)承担了本地块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下泊村,占地面积约153741m2(约230.61亩)。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马山前村,青新高速以北,规划路以西,蓝鳌路以南,纵一路以东。地块内的未来用地规划包含了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部分公用设施用地(环卫用地)、绿地(公园绿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概况

2021年12月,联合体单位对本地块进行了初步调查采样、详细调查采样和补充调查采样共计三次采样,调查结果表明土壤中砷、镍检出含量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2023年5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2022年5月起,联合体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根据调查阶段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要求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结果表明,土壤中超过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或非致癌危害商水平的污染物为砷,最大暴露浓度的致癌风险为9.52E-05,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一个数量级;砷的非致癌危害商为3.61,超过了可接受风险水平。

通过插值结果分析,污染面积25650平,污染土壤方量56892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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