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时间
3月1日至4月10日。
2、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镇范围的春季苗种生产暨水产养殖池塘清池专项检查。
3、检查范围
(1)全镇海参等品种育苗场和保苗场。
(2)全镇正在清塘的水产养殖生产主体。
4、检查重点
以养殖(育苗)小散户为主,兼顾养殖(育苗)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5、检查内容
(1)水产苗种场。主要查看“三项日志”记录情况,购买外来苗种进行保苗生产的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情况(自繁自育的查看苗种繁育记录等),是否有购买、使用假劣投入品情况,是否有使用禁用渔药、农药情况,制度上墙情况,生产场区环境卫生情况等。
(2)养殖生产主体清池。主要查看是否按照标准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消毒清池,是否存在使用禁用渔药或农药杀灭敌害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