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运营企业运营成本核算,保障运营服务质量,激励企业加强运营管理,同时提高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细化有关专项资金收集和使用工作。
二、目标任务
对实施即墨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涉及的村庄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进行补助,做好台账管理并及时公示。配合各自来水公司,做好政策宣传,做好农村生活自来水(含污水)收缴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乡镇财政所设立污水处理运营补助专户,该专户专门收集区财政统筹支付的运营补助专项资金,该专户由乡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统筹管理。
(二)乡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设置“1+N”账户管理体系,由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设置统一财务,在收到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后,于5个工作日内以村为单位,将补助细化到每个村、每个户。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将通过分类记账将运营补助资金计入各村子账簿管理,据实确认实际收缴的运营补助资金。
(三)各村按住建局提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受益补助明细,做好台账管理,并及时进行公示。同时,积极配合各自来水公司,做好政策宣传,按照“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做好农村生活自来水(含污水)收缴工作。
(四)乡镇财政所统筹好各财政补助资金及各村拟收集的农村居民水费(含污水费),由乡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统一账户管理。上述资金将定期支付给运营企业。由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集中进行账务处理和资金划转,各村庄应定期进行对账核对。
四、咨询电话
田横岛省级旅游地度假区规划建设科 0532-8556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