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二、责任分工
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负责人(或委托代表人)对村庄支部书记、主任履职情况和村庄整体形象进行考评。
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对村庄私搭乱建、房屋墙面无乱写乱画现象。
社区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对村庄“六大堆”情况、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畜禽养殖情况、改厕管护情况进行考评。
环卫公司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对村庄“六大堆”搬运数量、垃圾分类协调情况进行考评。
城建办工作人员对环卫公司环卫一体化、垃圾分类、绿化管护工作进行考评。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环卫公司河塘沟渠情况进行考评。
三、督查考核
对度假区主要领导人居环境督导检查、对度假区相关业务部门、交叉社区、环卫公司人居环境进行检查、度假区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绿化管护考核细则,度假区河道巡查管护进行考核。
联系人:于黎明
联系方式:0532-855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