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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03-10

(一)强制免疫注射(3月1日-3月31日)。度假区动物卫生监督站组织村级防疫员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畜禽养殖场,督促其实施程序化免疫。

(二)对社会散养畜禽,科学制定免疫计划,合理组织人员实施集中免疫。免疫程序注意事项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生猪免疫。对所有的生猪进行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

2.牛羊免疫。对所有反刍动物进行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其中,1月龄以上的犊牛、小羊和临产1个月以前的孕牛(羊)均需免疫;对种牛、奶牛使用A+O型口蹄疫二价疫苗免疫。

3.家禽免疫。所有家禽(出口企业肉鸡除外)和鸽子及观赏鸟类全部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实施免疫。

(三)消毒灭原(3月1日-4月20日)。一是对养殖环节的消毒。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定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对场内及周边环境每周全面消毒3次以上;落实畜禽粪便、垫料密封发酵以及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措施。二是对重点场所消毒。监督活畜禽交易和仓储场所、农产品集贸市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四)免疫效果评价(3月21日-4月20日)。度假区动物卫生防疫监督站将配合上级有关单位,根据免疫实施情况制定免疫效果评价方案,对村(社区)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免疫21天后随机选点按比例采样进行免疫抗体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组织实施强化免疫,并追究村庄负责人、防疫员和养殖户责任。

(五)疫病监测(3月1日-5月15日)。度假区动物卫生防疫监督站要配合农业农村局结合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口蹄疫、高致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鸡新城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工作。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重点为小公鸡、内销肉鸡、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种禽和蛋鸡养殖场(户)、水网地区水禽和候鸟等;口蹄疫监测的重点是商品猪、肉牛、肉羊、奶牛、奶羊等;非洲猪瘟监测的重点是生猪养殖场、屠宰厂、无害化处理厂和运猪车辆等。对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发现的可疑病例,要迅速上报并采样送检。经确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要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

(六)检疫监督、调运监管和无害化处理(3月1日-5月20日)。度假区动物卫生防疫监督站要对本辖区各类畜禽养殖场畜禽出栏、调入申报和实施检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有畜禽调入和屠宰检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病死畜禽申报、确认、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农业综合执法中队集中查处一批乱扔死淘动物、违规调运等违法案件,开展动物防疫相关法律宣贯工作,提高管理相对人遵法守法意识。

(七)自评总结(5月20日-5月30日)。春季集中防控行动结束后,动监部门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对本辖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自查和总结,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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