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科室、人员构成
灵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方江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杜永芬同志任副组长,各社区党委书记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办(电话58771033),杜永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国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联系科室:灵山街道生态办 联系电话:8455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