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即墨区灵山街道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 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7、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
8、《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 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
10、《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改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
11、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12、《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
1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字〔2024〕72 号);
1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86号);
15、《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1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
17、《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 年版)》;
18、《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12月);
19、《山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2023 年12月);
20、《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上报稿);
21、《青岛市即墨区村庄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二)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与期限
村庄规划范围为旺疃村村域全部国土范围,包括:岚前岭村、西姜戈庄村、中姜戈庄村、东姜戈庄村、院东村、刘家旺瞳村、集旺疃村、孙家旺疃村8个自然村,总面积1932.66 公顷。
规划期限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 2035 年。
2、村庄发展定位
即墨区灵山街道北部乡村振兴新高地—“浪漫玫瑰特色村、花乡药谷示范村、美丽宜居样板村”。
3、人口规模
预测至2035年,村庄户籍总人口约为5425人、常住总人口约为5294人。
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农业空间保护
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28.70公顷,主要分布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本村耕地保有量1274.93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庄居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本村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2)生态空间保护
保护村庄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12.82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8.05公顷,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应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等规定。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68.79公顷;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内,优先利用村庄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建设,参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执行,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若新建、翻建宅基地为2层住宅的,宅基地面积应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
村民新建、翻建农房建筑层数不超过3 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应体现灵山街道民居建筑特色,统一采用红色、灰色坡屋顶,白色、淡棕色等低明度色调的建筑立面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庄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1.5米。
村庄内供水由华山水厂提供,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4)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 4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内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5、相关规划图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30天)
(二)现场公示
即墨区灵山街道旺疃村各自然村村委
三、意见收集与反馈
(一)意见反馈
公示意见箱及电子邮箱:arespan@sina.com
(二)咨询电话
0532-84559586
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