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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府前街68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4558893;传真:0532-84558893;电子邮箱:jmzhaoning@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山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在即墨政务网上设立专栏,主动公开农业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区域规划等43个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90条。

(二)依申请公开。制定并下发《灵山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压实各有关科室工作责任,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来件收的着、办理有依据、回复守时限。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办结4件。其中,1件申请公开灵山街道低保标准;2件申请公开灵山街道近三年经济和社会基本情况;1件申请公开灵山街道2023年新入库扶贫项目目录。以上四件均于法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办理依申请公开主要通过网络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守公开规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即墨政务网运维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政务网各模块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二是提高公开时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对于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点工作长期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统筹推进线下阵地建设。以街道便民大厅为全街道中心、十个新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大厅为区域中心、90个自然村村务公开宣传栏为末梢,建立“街道—新村党群服务中心—自然村”三级政务公开阵地体系,将政务公开阵地拓展到群众身边,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解决群众对政策不知晓、找不到、不会用等问题。二是统筹推进线上平台建设。立足即墨政务网和“花乡药谷 自在灵山”微信公众号两个政务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发布街道工作动态,和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事项。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了《灵山街道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定了《灵山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坚持 “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确保不出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门沟通有待进一步提高,邮政部门存在虚假签收问题,压缩了实际办理时限;二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不深,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时限要求不够重视,导致办件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以后工作中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各科室选取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专门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科室的工作能力。二是加强部门沟通,与邮政部门加强沟通,确保依申请公开信件及时送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灵山街道2023年办理的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灵山街道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政务网各模块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灵山街道办事处共承办2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按期答复,满意率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统筹政务公开线上和线下平台建设,将政务公开阵地拓展到群众身边,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解决群众对政策不知晓、找不到、不会用等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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