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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灵山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建设公开载体、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街道重点加强即墨灵山政务网站和“花香药谷 自在灵山”微信公众号、“人杰地灵-魅力灵山”政务微博的建设和管理,丰富公开渠道,为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0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其中通过即墨灵山政务网发布1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47条、政务微博发布110条。主要涉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文化旅游、便民服务、政策解读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街道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其中,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的信息1件。办理依申请公开通过信函、网络答复的,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灵山街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灵山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灵山政务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管理员密码保密管理,严格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网页维护管理及时高效,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合法。完善《灵山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网站管理员涉密教育,强化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机制规定发布信息。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即墨灵山政务网站功能,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力度,同时注重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好“花香药谷 自在灵山”政务微信和“人杰地灵-魅力灵山”政务微博,安排专人对政务新媒体进行维护管理,定期发布政府信息、进行意见征集等,2020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了《灵山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灵山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政府信息成文、公文流转、审核把关等各个环节的行为。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阳光透明。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我街道并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3

65.492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街道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宣传力度不够大、公开专栏规范性有待加强。在今后工作中,我街道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强化提升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项目,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拓宽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官方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加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可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拓展新媒体公开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三)提升业务水平。针对我街道实际情况和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灵活组织各种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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