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气温回升、风力较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复杂严峻。随着清明节、五一的临近,进山祭祀人员和野外活动人员急剧增多,野外用火时常发生,极大增加了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为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生态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五一期间护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管区、各村(居)、各科室(中心、站所)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要高度重视清明节、五一期间的护林防火工作,针对当前护林防火形势,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加强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巡查,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包山头、村庄守山头、机关干部靠山头的联防联动机制,确保每个山头有人守、有人靠,严格落实重点林区封闭管理和逢进山必扫“防火码”的管控措施,严禁携带火种、香、纸、烛等进山入林,切实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
二、强化防火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管区、各村(居)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护线,树立防范胜于扑救,管火先管人的思想。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利用村村通、宣传车队巡回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十个严禁”等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引导普及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通过重点管控场所悬挂张贴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龙山中心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到野外玩火,确保山林防火安全。
三、严控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各管区、第一书记自3月25日至5月底督促村庄安排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路口、重点公墓分兵把口、严防死守,精准防控,严禁一切人员在野外和林区周边用火及墓区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禁止人员进山,确需进山的人员必须收缴火种。各村辖内有外来村庄的公墓按要求与相关村庄签订公墓管护责任书,同时要通知相关村庄清明节期间派人值守,确保每块墓地每个坟头都有人盯防。有承包山林经营的村庄,应与承包单位、个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落实承包人的责任,在防火期内禁止野外带火作业,并做好防火工作。有零星公墓和没有山林的村庄,也要安排专人做好辖区内公墓防火工作,并签订公墓管护责任书。
管护队员和村庄看管人员要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提高巡查的频次,增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火点,扑灭火点,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消除火情隐患。
四、完善落实防火预案,力量前置靠前驻
各村庄要针对春季天气干燥、火险等级高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及时启动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确保靠前驻防、力量前置,认真落实护林防火突击队、灭火器具、车辆的准备工作,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坚持重兵投入、小火当大火打,确保快速出动、高效处置、安全撤离,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五、落实值班带班制度,预警响应信息畅通
在防火期结束前,各管区要坚持督促村庄、科室上岗值守;各村庄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上报要求,安排专人盯守随时核实火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扑救。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第一时间与办事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严禁火情蔓延,贻误扑火时机。扑火结束后,责任村庄要根据火情,迅速排查失火原因,查明失火原因后,并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2日